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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商報對鄭州部分學校打著地鐵、高鐵旗號的招生亂象進行了連續報道,引起社會各界強烈關注。昨日,鄭州市教育局民辦教育管理處(以下簡稱“民辦教育管理處”)和鄭州軌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鄭州軌道”)分別對學生以及學生家長關心的問題進行了回應和解答。
A解答
學校做虛假宣傳,有人來管嗎?
有學生家長稱,中專學校更換學校地址,是否需在教育部門備案?如果學校確實存在虛假招生宣傳,誰來監管?
民辦教育管理處
民辦學校因辦學需要確需變更地址的,應當到審批機關備案。學校新的辦學地點需具備基本的教育教學條件,原則上要求具備獨立的校園,但也允許與辦學條件好的學校共享教育資源。
此外,對於可能存在的虛假招生宣傳,鄭州市民辦學校發布廣告宣傳要進行嚴格的審核備案,填寫審核備案表。如有因招生章程(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擅自改動已審核備案的招生章程(廣告)內容,未經審核備案擅自印發、刊播招生章程(廣告)做虛假宣傳、欺騙學生的,要清退違規招生的學生、退還學費、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相應處理。
鄭州軌道
鄭州軌道人力資源部相關工作人員稱,鄭州軌道從成立到現在,不斷接到關於部分學校虛假招生宣傳的投訴。接到相關投訴,公司人事部門都及時在公司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發布公告進行提醒。
可提醒多次,仍有學校“頂風作案”。相關工作人員稱,很多學校進行虛假招生宣傳時,玩文字游戲、打擦邊球,造成取證難、查處難的情況。
鄭州軌道表示,希望曾經上當受騙的受害者,能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合法權益。公司也會積極通過媒體宣傳、自發公告、諮詢、答疑等多種方式,盡可能避免應聘者上當受騙。
孩子不想學了,能否退報名費?
還有一些家長稱,學生還沒入學,就已交了報名費,得知畢業後不能像當初校方宣傳的那樣體面地工作,不想學了,能否退報名費,以及報名費的收取是否合適?
鄭州市教育局要求民辦學校在學生入學時就要告知學生退學費的辦法,明確退學退費的有關問題。
鄭州市人民政府在2001年1月8日印發了《鄭州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的若乾意見》,對民辦學校退學費問題做了明確規定。2003年《民辦教育促進法》頒布後,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門沒有出臺具體的退學退費管理辦法,從制度上沒有可操作的依據。鄭州市教育局起草了民辦學校退學退費管理辦法,目前,處在征求意見階段。
如果學校涉嫌虛假宣傳、教育環境差、收取報名費等問題,可以向該校的審批機關——縣(市、區)教育部門投訴,收費問題可以向物價部門投訴。鄭州市教育局投訴電話:0371-66958092。
B提醒
擇校先看資質再看協議
學生在選擇報考開設地鐵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時,鄭州市教育局建議學生或家長登錄鄭州教育信息網中招專欄查看學校性質、開設專業、地理位置等基本信息。
一名中等職業學校的校長稱,對於那些承諾畢業後分配或推薦就業的宣傳語,家長最好向學校了解學生畢業後的就業單位、被推薦單位的具體名稱,以及學校是否與這些單位簽有蓋公章的協議,以免被宣傳廣告誤導。
警惕所謂“包分配、鐵飯碗”
對於個別學校招生中宣傳的“到地鐵工作就是‘包分配、鐵飯碗’”,鄭州軌道稱,當某院校宣傳中提到畢業包分配等承諾時,應提高警惕,該公司從未與任何學校、單位、機構或個人簽訂過任何協議或合同進行人纔培養,更沒有什麼承諾包分配之說。
該公司相關人士稱,即使與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院校,在學生選拔中,對學生的專業和學習成績等也有嚴格條件和選拔程序,學生須在學校順利完成學業後,並經公司多方位面試考核後方能獲得到公司試用的機會,試用合格後方能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
鄭州軌道還表示,鄭州地鐵員工,全部為勞動合同制,公司有相應的員工激勵及辭退機制,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可根據崗位需求及人力資源成本核算,會適時考慮員工簽約和續簽問題,因此根本沒有“鐵飯碗”一說。
鄭州軌道提醒學生及應聘者:如遇到鄭州地鐵或鄭州軌道交通等相關內容時,可及時撥打該公司招聘諮詢電話:0371-61003039,進行諮詢與核實,或通過登錄公司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