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總參謀部發布《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後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後兩年內,可持相關證明辦理入學手續。
通知要求,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後兩年內,可以在退役當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學期間,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重新報名參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原入學機會,入學資格不再保留。 (記者郭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