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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面臨就業壓力的華南理工大學畢業生小楊心裡格外焦灼。
今年4月份,小楊報考珠海某單位,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第一名,並且順利通過了體檢,只剩下最後一步“政審”。本以為可輕松過關,能夠被順利錄取的小楊,萬萬沒想到一條“子虛烏有”的犯罪記錄將自己的公務員夢擊得粉碎。
一條“不在場”犯罪記錄阻斷公考路
小楊向人民網記者講訴了事件發生的詳細經過。
今年6月18日,珠海某單位到小楊老家河源龍川縣公安局政審時發現公安系統中有一條違法犯罪記錄。
根據珠海政審人員描述,“犯罪記錄”的大意為“楊某某於2010年3月20日在老隆鎮人民醫院擾亂公共秩序並被處罰”,處罰單位是:龍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上面有時任龍川縣副隊長張某的簽名。案件編號為A4416222500002010030654,案件文號河公龍行受字(2010)第0070號。
當晚,政審人員詢問小楊情況是否屬實,小楊否認了此事。據小楊向記者出示的華南理工大學和廣東省科學中心出具的證明表明,2010年3月20日,小楊並不在龍川縣當地,而在廣東科學中心從事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
廣東科學中心出具的“2013年3月20日小楊參加志願服務”的情況說明。
在采訪中,小楊也向記者出示了自己獲得的國家級獎學金證書以及兩項國家專利證明。可以看出,小楊在校期間品學兼優。
6月24日,在連續撥打龍川縣公安局電話無果後,小楊到龍川縣公安局詢問此事。龍川縣公安局承認有這麼一條犯罪記錄,此事系辦案民警錯誤錄入所致;他們已經向珠海單位作出說明,此案不會影響政審,並拒絕了小楊要求龍川縣公安局出具關於“無違法犯罪證明”的要求。
7月2日,珠海單位再次來到華南理工大學,對小楊表示:那條不良記錄還在;此事尚存在疑點,龍川縣公安局作出的解釋說明不具有說服力。
7月4日,面對小楊提供的學校的相關證明材料,龍川縣公安局不得不出具了“小楊同志無違法犯罪的情況說明”書面材料。
在小楊的強烈要求下,龍川縣公安局在珠海單位在當地對其政審結束後出具了一份“無犯罪記錄”情況說明。
龍川縣公安局在珠海單位政審結束後出具了一份“無犯罪記錄”情況說明。
7月11日,珠海單位正式通知小楊政審沒有通過,不能被錄取。
涉事公安局曾提出安排職位私了爭議?
得知最終結果,小楊再次向龍川縣公安局領導申訴。小楊告訴人民網記者,龍川縣公安局曾暗示小楊若放棄追究此事,可以為其在公安局安排一個職位。當小楊表示拒絕時,龍川縣公安局不斷讓其朋友做他的工作。
者試圖就以上情況聯系龍川縣公安局,但其官網公布的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記者輾轉聯系到錄入這條“犯罪記錄”的相關責任人龍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隊長張某求證時,他表示,不方便透露具體情況,稍後將向領導匯報後會說明情況。截至發稿,所涉部門對此並未作出公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