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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市檢察院獲悉,2010年1月至今年6月,上海檢察機關共受理未成年人涉及娛樂場所的刑事犯罪207件303人,呈現逐年增多趨勢。其中,涉嫌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暴力型犯罪的有193人,佔64%。市檢察院將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加強防范治理。
據介紹,未成年人娛樂場所犯罪案件聚眾傾向明顯,有167件屬共同犯罪,佔案件總數的80.7%。同時,區域性特點明顯,涉及在酒吧犯罪的主要集中於黃浦、徐匯、靜安三個中心城區;而發生在KTV、游戲機房、網吧的案件則主要集中在浦東、嘉定、閔行、寶山、奉賢等郊區,且涉案人員多系來滬未成年人。此外,還有一些娛樂場所違法招用未成年人,涉案未成年人中有35人在娛樂場所務工或兼職,佔總人數的11.5%。
市檢察院分析,超范圍經營、執法標准不明、取證困難、法規滯後等使這類問題監管難度增加:一些酒吧僅申領餐飲執照卻兼營KTV,餐飲由食藥監部門監管,而KTV由文化主管部門監管;一些娛樂場所請未成年人臨時“充場”,是否違反“不得招用未成年人”的規定難界定;在未成年人不得進入娛樂場所的規定中,酒吧等新興娛樂場所並未納入。此外,娛樂行業自律不足,放任甚至引誘未成年人入內,安全管控不夠,以及學校、家庭教育缺位等,也是造成此類案件增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