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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四年級娃娃不想上學想打工
還有一周就要開學了,往年每到假期的尾聲總有孩子不願上學、情緒焦慮,今年則有了新動向:一些孩子在暑期的社會實踐中嘗到賺錢的“甜頭兒”,想輟學去打工。
記者從北京市中小學心理諮詢中心了解到,這兩天出現了一批因為想“打工賺錢”而被家長帶來做諮詢的孩子。
小寧剛剛11歲,在上小學四年級,這個假期,他在親戚的茶葉店裡幫忙分揀了一個月的茶葉,現在快開學了,忽然鬧著不上學了,要去當學徒賺錢。媽媽把他帶到諮詢中心的時候,小寧理直氣壯地說:“我去當學徒也是為了早點養家,為了把我爸媽解放出來,有什麼不對?”老師了解情況之後發現,事情的根本原因是小寧打工結束後,親戚給了他一筆“辛苦費”,但這筆錢直接給了媽媽,沒交到他手裡,他覺得心理不平衡了。
另一個被家長帶來諮詢的初一孩子同樣是在茶葉城打工,一個暑假賺到了兩千元錢,這筆錢父母並沒有“沒收”,但孩子也提出要輟學去當小伙計。孩子覺得,上學不如做生意,當小伙計可以賺錢,上學未必能考上好學校,考上大學也未必有好工作。老師與家長交流後發現,孩子的根本問題是學習成績不理想,在學校壓力大。
諮詢中心主任溫方介紹說,前來諮詢“打工”問題的孩子大多數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子女,很多孩子本身存在文化底子薄,與本地學生有隔閡等問題。而父母在孩子暑期打工的過程中,又沒進行有意識的引導,因此使孩子的價值感落在了“賺錢”上,於是造成了他們想把“臨時工”變成“長期工”的問題。
專家提醒:讓孩子進行社會實踐,應該注意價值指向,最好讓他們從事社會公益事業,比如做志願者等。如果讓孩子“打工”,則只能是給父母的生意幫忙,父母不直接以“錢”做報酬,可以給一些其他的獎勵,比如帶孩子去游樂場。同時要讓孩子懂得社會規則:用人單位不能用童工,法律規定“必須完成義務教育”等。
對於個別一意孤行,非要輟學賺錢的孩子,家長可以“以毒攻毒”使用“厭惡療法”:讓孩子自己去找工作,要求他要養活自己。孩子在這一過程中碰壁之後,自然會知難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