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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教育部發布2012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報稱,2012年義務教育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均衡化程度有所提昇。
認真閱讀這份報告,“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有明確的數據,而“均衡化程度有所提昇”,卻只有這一句概括性的描述。
鑒於均衡是政府發展義務教育的首要責任,也是目前我國義務教育發展的難點,筆者建議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應公布有關均衡化程度的內容。
這份公報提到,生師比、體育、音樂、美術、實驗器械配備等,都相對前一年有所提高。比如,小學生師比17.36:1,比上年的17.71:1有所改善。
從中確實可見,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這並不能說明均衡的情況,以師資為例,小學整體的生師比提高,那麼,各省、各縣市的情況如何?城市學校的生師比和農村學校的生師比又如何?各學科的師資配備情況如何?教育部在統計器械配備時可分為音樂、美術、體育等項,同樣,統計師資時是否也可以按具體學科來進行統計?
拿體育師資來說,根據2007年版的《中國教育統計年鑒》公布的全國中小學學生和體育教師數量折算,當時我國中小學體育教師缺額量為29.4萬人,其中小學缺額最多,為24萬人。
2008年,教育部組織國家教育督導團對體育師資進行調查發現,廣東省專職體育教師不足40%,農村學校80%以上為兼職體育教師。重慶市農村中小學體育教師配備率為73%;甘肅省近70%的學校體育教師為兼職。
2012年年底,教育部有關負責人透露,“我國義務教育階段體育老師缺口高達30萬,一些農村學校或邊遠地區的學校,甚至沒有專職體育教師。”這些是不是需要進行統計並發布呢?如果只有整體的生師比數據,而不掌握具體學科教師配備、城鄉學校生師比差異,那麼,就無法掌握我國教育的真實情況,更不能輕易說均衡化程度提高了。
學校設施配備也是如此,公告只公布了整體學校的音樂、美術、體育、實驗器械、設備配備情況,卻沒有比較各地區、城鄉的配備差異。雖然達標率提高,也可以解讀學校均衡程度提高,有更多的學校達標,但這是十分粗略的。只有具體公布城市地區教學器材配備達標率和農村學校達標率,並逐年跟蹤,纔能得到差距是縮小還是拉大的判斷。
教育數據是進行教育決策的基礎,國家公布教育事業發展數據的用意也應如此。對於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不能簡單以整體情況替代地區、城鄉情況,不然,在“整體教育投入”增加、“整體教育條件”改善的情況下,教育不均衡的情況反而會更嚴重——這恰恰是一些地方發展教育的現實。(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