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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靈璧縣某中學教師胡某某在7個月裡引誘強奸一名不滿14周歲的女學生20餘次,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29日,靈璧縣檢察院以強奸罪向胡某某提起公訴。
經查,胡某某系靈璧縣高樓鎮人,2006年至案發在靈璧某中學任教。2012年8月,胡某某通過QQ聊天,與年僅12周歲的女學生黃某相識。其後,胡某某經常約黃某見面,並通過送其一些小禮物和現金,逐漸取得黃某信任。
去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胡某某將黃某騙至家中,對其實施強奸,並將黃某裸照存在自己手機裡。此後,胡某某又多次以語言哄騙,或以向黃某同學發送其裸體照片、暴露其家庭隱私等手段對黃某實施控制。至今年5月,胡某某在家中累計對黃某實施奸淫20餘次。
本案後經受害人報案案發,歸案後,胡某某對罪行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