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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教育部發布通知,要求各高校嚴查新生入學資格,及時發現並處理冒名頂替考試和入學等行為,違規錄取的學生經查實後,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根據《關於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高校應嚴格按照省級招生部門核准的錄取名冊和報到入學新生名單,認真核實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學籍電子注冊,及時發現並處理冒名頂替考試和入學、高考移民、中介欺詐招生等行為,嚴禁將未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錄取的學生留在學校學習,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
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查超計劃招生、降低標准違規指名錄取學生行為,對違規或非法渠道獲得錄取資格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違規招生的高等學校,視情節給予限制招生、暫停招生等處罰;對違規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一律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對違規工作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並對有關領導實行問責。
此外,教育部要求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同一學習時段只注冊一個學籍,嚴防重姓名重身份證號重復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