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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記者從省政府網站獲悉,省政府下發了《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中指出,每一所學校符合國家和省辦學標准,辦學經費得到保障。教育資源滿足學校教育教學需要,開齊國家和省規定課程,消除“大班額”現象。到2015年全省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7%;到2020年全部183個縣(市、區)實現基本均衡,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
不得舉辦超標准豪華學校 鼓勵建立學校聯盟
《實施意見》指出,將按規定足額征收並及時劃撥教育附加,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10%的比例計提教育資金。各級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推動解決縣鎮“大校額”、“大班額”問題。不得集中資源舉辦超標准豪華學校。在人口較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區、少數民族地區以及留守兒童較多的地區,應當根據需要規劃建設寄宿制學校,著力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寄宿、食堂等生活設施,妥善解決農村寄宿制學校管理人員配置問題。
同時,我省鼓勵建立學校聯盟,探索集團化辦學,提倡對口幫扶,整體提昇學校辦學水平,從根本上解決“擇校熱”問題。大力推進教育信息化,到2015年在有條件的地方解決學校寬帶接入問題,逐步為農村學校每個班級配備多媒體教學設備。
實行縣域內公辦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制度。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一定年限的教師和校長應進行交流,力爭每年教師交流的數量達到轄區內教師總量的10%左右。努力創造校長、教師交流保障條件,建立激勵機制,制訂交流具體辦法,確保交流公開規范、合理有序,實現均衡配置教師資源目標。
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對於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實施意見》提出,將讓他們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政策,盡力滿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在公辦學校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同時,重視發展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按照不低於當地同級普通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准3倍的原則,落實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完善普通學校接受殘疾兒童、少年就學辦法,支持在普通學校開辦特殊教育班或提供隨班就讀條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學習。
不以昇學率評價教學質量 不得將“奧數”與昇學掛鉤
《實施意見》提出,將完善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學業質量綜合評價體系,改進評價方式方法,科學運用評價結果,不允許單純以考試成績和昇學率評價中小學校教育質量水平和工作優劣。建立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定期對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開展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的學校校長進行問責。
建立課程安排公示、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通報、家校聯動等制度,及時糾正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行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選撥生源考試,不得將學生參加“奧數”等培訓與入學掛鉤,不得將各類競賽、考級、獎勵結果作為入學依據,不得以任何名目佔用雙休日、節假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
不得擅自跨區域招生 禁止教師有償補課
《實施意見》指出,各學校要嚴格實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及招生結果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各學校不得擅自跨區域招生。進一步改進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辦法,繼續實行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的辦法,分配比例達到50%以上。完善統一的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強化辦學行為管理。
在收費行為方面,規范學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門接受社會組織、個人捐贈行為,禁止收取與入學昇學掛鉤的任何費用。嚴厲查處公辦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通過辦班、競賽、考試進行招生並收費的行為。禁止學校教師有償補課。制止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招生並收費。進一步規范教輔材料編寫、出版、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