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該院一負責人表示,這種教育方法欠妥,已責令班主任改正
“學生遲到就罰款,這麼做合適嗎?”昨日上午,一位學生向本報反映稱,他所在學校有位班主任,為了提高學生出勤率,規定學生每遲到一次罰款10元。家長認為此舉違背教書育人的初衷,班主任稱罰款有一定效果。該院一位負責人表示,處罰的目的是為了讓學生們養成不遲到早退的好習慣,但是這種教育方法欠妥當,將立即責令班主任改正。
遲到一次罰款10元
小王就讀於我省某大學職業技術學院,他說這學期開學以來,他們的班主任為了解決上課遲到的問題,規定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鍾到校,遲到一次要罰款10元,由班乾部收取充當班費支出。
“開學三周多了,我就被罰了四次。”小王說,實行罰款以來,就苦了他們這些走讀生,由於住的離學校遠,有時候遇上堵車,就不可避免地遲到。和小王同在一個班級的小李稱,老師提出遲到罰錢事先也通過了全班表決,罰錢雖有一定效果,但由於堵車,遲到的總是那幾個人,罰錢制止遲到的作用不大。
“學生自己沒有掙錢,花的都是家長給的錢,遲到了交罰款,等於沒有處罰學生,罰了家長的錢包。”一位學生家長崔女士說,雖然罰款是充當班費,但是這種方式家長也接受不了。
已經責令立即改正
隨後,記者就此事采訪了該院一位負責人。他表示,經核實,學校個別班級確實存在這樣的問題。“老師的做法和心情我們都是可以理解的,為了提高學生們的出勤率,讓他們更好地學習,老師們確實付出了很多。個別老師可能方法用的不恰當,我們已經責令立即改正。” (實習記者 魏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