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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聯名要求“彈劾”學生不滿意的教師,行為背後的為人父母者初衷並不難理解。但如果僅僅因為教師普通話不夠標准、板書潦草,就要求替換老師,還是顯得有點極端。事實上,良好的教育效果,除了有老師的責任,孩子自身的能動性亦不容忽視。正如有教育專家所言,“培養孩子去適應新變化,其實也是一種教育。”畢竟,不可能要求全部的教師無條件去適應孩子的“標准”,互相理解同樣是孩子需要培養的能力。
還須看到,教育又是一種特殊行業,不可能學生不滿意就“退貨”,這是由教育資源的有限性決定的。不過,對於教師的教學行為發表意見和看法,是每個學生和家長的正當權益,校方與當事老師都應對此引起足夠的重視,在可以改變的情況下,應充分尊重這種意見反饋。
除此之外,這起事件中,更值得關注的,是家長要求“彈劾”教師的行為背後,所體現的一種家長與校方的互動格局。在開學前,一些家長就事先對即將到任的新老師做了一些了解,且之後又與校方進行了多次交涉。這種互動,一方面體現出家長對於教育的重視與期待,另一方面,家長能夠與校方進行理性互動,也折射出教育的開放性在增大。
傳統觀念中,學校和教師具有神聖的權威,一切都得由學校和老師說了算,即使學生和家長有意見恐怕也只能“忍氣吞聲”。教師和學生之間,乃至學校和家長之間都是一種單向的“上下”關系。而在這裡,家長似乎有了平等的表達意見的權利。當然,從教育自身的規律而言,學生對於教師有“不滿”或是不理解之處,學生也要敢於及時表達意見,這也是教育中應該倡導的平等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