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8月30日,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全規辦”)通報,終止5個“成果存在較多引文和注釋不規范的問題”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預留經費不予撥付,已撥剩餘經費按原渠道退回。這是今年6月以來,全規辦第4次通報學術不端案例。據媒體統計,這4次通報涉及14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據悉,全規辦向社會公開了存在問題的14個項目的具體課題、主持人單位和姓名。
拉關系、跑路子、項目給熟人親戚……最近一段時間媒體的密集報道,使我國的科研課題管理和經費申請制度成為眾矢之的。如何規范科研課題管理,避免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日前,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了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
中國青年報:全規辦通報了5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存在較多引文和注釋不規范的問題”,你是否感到驚訝?
熊丙奇:一點也不驚訝,“成果存在較多引文和注釋不規范的問題”說白了就是抄襲。在中國學術界,學術不端的存在已經不是新聞,此次通報只是增加了新的案例。如果中國的學術評價機制不改變,類似的通報對於推動學術風氣轉變、引起業界重視並沒有太多作用。根治學術不端,必須推動學術管理、評價體系改革,建立學術為本的管理與評價機制。只有這樣,纔能做到對學術不端“零容忍”。
中國青年報:全規辦決定,對這5個違紀項目除了通報外,預留經費不再撥付,已撥剩餘經費被要求按原渠道退回。這種制裁你覺得嚴厲嗎?
熊丙奇:作為基金的設立方,它也只能作出這些處罰,如通報、收回資金、停止撥款。需要關注的是,學者所在的大學或科研機構,是否對這些學者進行跟進處理。
學者被通報批評之後,其所在的研究機構或學校應該進一步啟動獨立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作出學術處理和行政處理,如取消其教授頭銜、解聘等,對嚴重的涉嫌學術欺詐、以學術名義侵佔國家資源的行為要啟動司法調查。但遺憾的是,目前對學術不端的處理,還停留在低層次上,並沒有深究下去。
這樣處理學術不端等於沒有處理——處理的結果不就是沒有拿到課題,或者把拿到的課題經費交回去嗎?這不會起到震懾作用,反倒會激勵其他人前赴後繼。
中國青年報:有一個被通報的學者為自己開脫時說,主持的課題項目出現抄襲的情況,可能與他外出就醫時將重任交給課題組成員中的年輕老師有關。你認為,這種解釋是否能說得過去?
熊丙奇:這種表態,可以說連基本的學術操守也沒有,且更進一步暴露出當前學術的潛規則:一些擁有行政權、學術權的研究者,利用手中的權力,把侵佔同事、學生的研究成果,在別人寫的論文中署第一作者、在他人申請的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當成了習慣。
在國際學術界,一個學者只要在論文、成果中署名,出現造假、抄襲,不管怎樣解釋都要承擔相應的後果。把責任推給別人,說沒有寫好、自己不知情等,這是不可能推卸自身責任的。根據其解釋,大家還可質疑,他此前發表過的沒有出問題的論文、學術成果是不是都只是掛名?沒出問題,享有其給自己帶來的學術榮譽,出了問題則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好事?然而,這樣的好事,在我國學術界似乎還很普遍。
中國青年報:一位曾經申請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教師曾向本報記者爆料,自己經過充分准備想要爭取的課題卻被人情課題頂了。你覺得,前期學術立項上的某些不規范之舉是否為日後的學術不端埋下了禍根?
熊丙奇:的確有很多人反映,目前能夠拿到國家社科基金的一些項目,靠的不是學術能力,而是關系和運作能力;獲得項目者不是真正有學術能力、能做出有價值研究的人,而是有資源的人。在一些地方,辦學者把基金項目、經費數量作為政績,教授則成為業務推廣員,主要任務是搞到課題,搞到課題之後再交給青年教師和學生們加工,進行包裝後去申請立項。在不少學校,立項成功、拿到課題,研究還沒有進行,就已經成了辦學業績和學者的榮譽,如此一來,大家普遍重視立項,而輕視研究。
做學術如種莊稼,現在的學術管理和評價體系,並不鼓勵大家成為種莊稼的能手,而是鼓勵大家比著給農田施肥,誰拿到的國家化肥越多、施肥越多,誰就是種田的高手,管你田裡有沒有莊稼,學術土壤就這樣變成鹽鹼地。這樣的管理、評價體系不變,科研經費越多,學術土壤鹽鹼化越厲害。
中國青年報:在高校或科研機構裡,與申請基金和項目有關的問題還有哪些?
熊丙奇:根據教育部和某些學校的規定,導師要資助學生,必須有課題經費,要不無法帶學生,這樣做的本意是讓教師的學術能力得到提高,但在目前的學術行政管理體系裡,這加劇了學術的行政化。有些老師拿不到課題,在學校裡就沒有地位,教育權、導師權也被剝奪,甚至由於課題指標通不過考核,連工資待遇都兌現不了。
中國青年報:日前,全規辦的負責人袁振國辭去職務,上級部門給出的原因是其超標准接待和攜夫人違規出國等,但是對於之前媒體所報道的其在課題立項時存在的問題,比如評審不公平和為親屬拉課題等做法並沒有回應,對此你怎樣看?
熊丙奇:對於這件事情,應該進一步調查,比如他是否攜親屬違規出國,是否超標接待,是否幫親屬獲取課題,是否存在把行政權和學術權混在一起為自己謀取利益的行為等。該學術處理的交給學術處理,該行政處理的進行行政處理,涉嫌違法的啟動司法調查。只有啟動調查,纔能回應公眾質疑,也是對當事人負責。截至目前,我們沒有看到明確的調查結果。
我的建議是,必須打破學術利益共同體,推進學術去行政化,建立學術共同體,用學術標准與原則評價一名學者的學術能力與學術貢獻。如果堅持由行政力量主導學術資源的配置,在各種利益的糾纏下,類似的學術不端仍會繼續發生,對於學術不端,就會是高高舉起的“零容忍”,輕輕放下的“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