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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
教育部還將切實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完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巡視工作,強化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實現直屬高校、直屬單位和駐外教育機構的巡視工作全覆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教育活動。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強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的專項治理。
啟動實施直屬高校財務巡視制度
工作要點提出,教育部將不斷提高教育經費保障與管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實法定增長,落實新增財政經費來源渠道,督促各地不降低教育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例,確保財政性教育經費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不降低。構建中小學校捨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農村初中校捨改造工程和普通高中改造計劃。啟動實施直屬高校財務巡視制度,推動各級各類學校確立財會、內部審計機構並配備合格人員,推動各級學校實行『陽光財務』。
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
工作要點提出,教育部將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以轉變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研究制訂關於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的若乾意見。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責任,印發進一步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的意見,擴大省級政府在教育布局結構調整、教師隊伍建設、教育對外交流合作、教育經費使用等方面的統籌權。印發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意見,確保放權到位,更多地運用法律法規、政策、標准、公共財政、信息服務等手段,探索建立新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實施學校依法治校考核制度
教育部還將大力推進依法治教。推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教育法律一攬子修訂。推動職業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力爭完成學前教育法、教育考試條例的起草工作。出臺教師申訴辦法等部門規章。創新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建立教育部法律顧問制度,建立教育部行政復議專家委員會。推動直屬高校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建立校園法律糾紛預防與調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