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原標題:入贅婚姻頻亮紅燈孩子姓氏家庭地位都成導火索
經濟地位不平等入贅婚姻頻亮紅燈
孩子姓氏家庭地位都成導火索
入贅婚姻,是指男方到女家成親落戶的婚姻。記者從姑蘇法院了解,近幾年來,入贅婚姻頻亮紅燈,但姑蘇法院審理的婚姻家庭類案件中,入贅婚姻就多達近30起。到底是什麼導致了入贅婚姻矛盾頻發,記者進行了調查。
孩子姓氏引發矛盾
2008年初,李婷和陳雷經人介紹相識,並很快墜入了愛河,在戀愛初期,李婷就和陳雷商量說因家裡沒有男丁,父母希望自己今後的另一半能以『入贅』方式結婚,婚後生子女隨女方姓。交往半年後,二人登記結婚。
次年,李婷生下一子,並按照約定與母親同姓,但此後不久陳雷突然要求給兒子改隨自己姓,李婷不同意,兩人關系一度非常緊張,陳雷更是以此為由長期不回家,不給李婷母子撫養費。2011年,陳雷訴至法院,請求判決離婚,並要求兒子改隨自己姓。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庭審中原被告雙方一致同意離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原告要求改姓並沒有得到法官的支持。
入贅男自覺不受尊重
公務員劉濤是位典型的『鳳凰男』,雖然在外人看來研究生畢業的劉濤很優秀,但其實劉濤內心還是很自卑,覺得自己和這個城市格格不入。一次偶然的機會,劉濤認識了比自己小五歲的本地姑娘張倩,一番猛烈追求後,兩人迅速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在交往不到一年後開始談婚論嫁。
因為劉濤家實在承擔不起買房的費用,於是張倩的父親索性提議讓劉濤入贅到張家,並且承擔了婚禮的一切費用。可是讓人沒想到的是,婚後內心敏感且自尊心強的劉濤總覺得張倩的父母在言語間有瞧不起自己的意思,在家裡也覺得毫無地位可言,一次劉濤和張倩因為一點小事吵了起來,可丈母娘非但不勸和還在一旁添油加醋數落自己,這讓本就心有不滿的劉濤徹底爆發了,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法官點評:無論哪種緣由都涉及夫妻雙方相互尊重的問題,尤其是關於孩子的姓氏問題,法律並未做出硬性規定,應由父母雙方協商。只有做到相互尊重、多溝通,婚姻生活纔能幸福長遠。(通訊員葉沁記者李靜)
(來源:金陵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