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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人事1月22日訊據深圳特區報消息,21日下午,南方科技大學召開乾部大會,宣布省委有關任免職決定,決定李銘任中共南方科技大學委員會書記,朱清時不再兼任中共南方科技大學委員會書記。李銘此前任深圳市公安局局長。
1月14日上午,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任命劉慶生為深圳市公安局局長,免去李銘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李銘簡歷
李銘,男,漢族,1955年12月出生,籍貫陝西省洛川縣,西安交通大學畢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副教授工作經歷。
1974.04——1977.02,陝西鳳翔縣柳林公社柳林大隊插隊知青;
1977.02——1978.10,西安航空發動機公司子弟中學教師;
1978.10——1982.07,西安交通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生;
1982.07——1988.12,西安交通大學社科系政治經濟學教研室講師;
1988.12——1992.05,西安交通大學社科系政治經濟學教研室副教授;
1992.05——1993.10,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乾部;
1993.10——1995.10,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處長;
1995.10——1996.08,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處長;
1996.08——1998.06,深圳市羅湖區經濟發展局局長;
1998.06——1999.11,深圳市羅湖區副區長;
1999.11——2003.04,深圳市羅湖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3.04——2003.05,深圳市龍崗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代區長;
2003.05——2005.06,深圳市龍崗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黨組書記(期間:1998.07—2004.12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班學習);
2005.06——2006.10,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
2006.10——2007.03,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2006.11);
2007.03——2007.04,深圳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龍崗區委書記;
2007.04——2008.05,深圳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8.05——2010.05,深圳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05——2010.06,深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06——廣東省深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四屆市委委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廣東省公安廳邊防局深圳指揮部第一指揮長,武警深圳市支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朱清時簡歷
朱清時,男,漢族,1946年生,四川省成都市人,中共黨員;中國科學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第八、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國務院參事室特邀研究員;1998年6月至2008年9月任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校長;2009年9月,被深圳市政府聘為南方科技大學創校校長;2011年7月,任南方科技大學(臨時)黨委書記;2013年10月,任南方科技大學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