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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2014年國家公務員進入面試的名單陸續公布,面試已經迫在眉睫,而最難准備的社會熱點新聞類成為了考生們普遍頭疼的問題,該如何有效的備考此類面試題型,華圖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特准備熱點、模擬及解析,希望可以幫助廣大考生踏上勝利的彼岸。
熱點概述
污水不斷,臭氣熏天,2014年1月初,濟南歷城區鮑山街道梁王村村民向山東廣播電視臺反映,村裡的石河河道好幾個管道在排污水,村民苦不堪言。記者撥通濟南歷城區環保局的舉報電話後被告知『有舉報我們纔去查』,處理的時候會給市民一個回復,至於多長時間回復不好說。針對此事,濟南市以及歷城區環保部門組織人員到梁王村『直排口』現場進行采樣,並通報了對當時那位工作人員的處理結果。據悉回復『有舉報纔去查』的歷城區環保局工作人員已被停薪停職。
據村民反映,這條河夏天時候就開始有污水排放——『下雨陰天的時候呼呼地排,這裡羊成活率都不高』。
而去年、前年都有媒體報道了濟南歷城區鮑山街道梁王村這條石河的污染問題。這是一個『舊聞』:早在2012年7月,藍星石油濟南分公司含油污水罐發生泄漏,對梁王村的石河造成嚴重污染。2013年12月12日,群眾舉報有人違法向石河排污,致河水渾濁,歷城區環保局調查認定,污水主要為距此處1公裡遠的山東世界貿易中心銀座洗衣公司排放,該公司半年前正式營業,但一直無環保審批手續,已責令整改。
相關評論
@龔海:雖說『民不舉,官不究』是句老話,但放在如此語境下,卻成為了『懶政』思維的托詞。尤其是企業污染環境,它不同於一般的民事侵權案件,損害的是公眾的利益。環保部門,作為履行環境監管職能的部門,有義務提前介入,而不是坐等老百姓舉報。[1]
@『有舉報纔查』是被動執法,是環保局懶政思想的表現,是環保局工作上的失職。[2]
@有舉報纔去查,沒有舉報就不查,環保局的執法原則是『不告不理』?不告不理是法院的原則,而行政管理活動的本質是公共服務,民眾以稅款供養政府,雙方間存在事實上的委托管理服務關系—公共服務者『承包』了與公共利益有關的服務,只要有問題,需要幫助,公共服務者就要去管理、提供服務,而不是『不告不理』。[3]
@監管非法排污是環保局的一項重要職責,只要得到相關信息,無論是否有人舉報,都有責任去查一查。此事值得其他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警醒起來,更准確地認清自身的職責。[4][5]
模擬題
濟南歷城區石河河道好幾個管道在排污水,河水污濁,臭氣熏天。有村民向環保局舉報,但撥通電話後被告知『有舉報我們纔去查』。此事經過媒體曝光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請問,你怎麼看?
參考解析
全面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幫群眾之所需的理念依然為百姓所熟悉、所期待。然而遺憾的是,偏偏有些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將這一理念放進自己的思想,沒有去踐行這一理念。題目中環保局熱線接線員,毫無疑問就是其中之一。環保局熱線接線員會答復『有舉報我們纔去查』,無疑是讓人失望的。從中不難看出,
第一,這種回答折射的是有些機關工作人員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意識淡薄。這名熱線接線員明顯沒有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沒有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心上。沒能做到心中裝著群眾,事事想著群眾。相反,把個人苦樂放在群眾利益的前面。這是必須加以摒棄的。
第二,這是歷城區環保局懶政的表現。能推就推,能躲就躲,這必然影響政府機關在群眾心中的形象,會疏遠群眾與政府的關系,會不利於我們和諧社會的建設、不利於服務型政府的建設。
第三,環保局的工作具有嚴重的被動性和滯後性。群眾不舉報、群眾不反映問題,環保局就不加以處理,不加以解決。這樣必然導致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勢必最後影響群眾正常的日常生活。尤其是環境問題,被動性和滯後性必然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世界上無數事實證明,環境破壞容易治理難。近些年我國也一直倡導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兩者之間應該摒棄原有的『邊發展邊治理』的理念,認識到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利益為代價。這樣的理念要求我們,對環境問題永遠不能等污染之後再治理,而應該做好預防工作。
第四,需要建立系統的制度約束。缺乏制度會使工作人員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而只是坐等群眾反映。事實上一旦缺乏制度約束,就算有群眾反映,也並不能保證一定會高效處理、迅速解決。因為整體上缺乏合理有效的考評機制、獎懲機制,工作人員是否盡職盡責、恪盡職守都無差別,必然造成這種『有舉報纔查』。制度上的漏洞必然被有心人鑽營,因此必須嚴格制度。
值得慶幸的是,據我所知,濟南歷城區環保局已經就石河污染問題開始進行處理,在梁王村『直排口』現場進行采樣。而那位工作人員也已經被停薪停職。我們可以期待環境問題越來越得到重視,真正建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