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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川:11項教育重大決策事項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1月26日,省教育廳出臺《四川省教育系統重大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辦法》,今後應對11項重大決策事項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這11項重大決策事項包括:教育中長期規劃編制,教育重點工程、重大投資項目的設立、調整及學校擴建、遷建等重大工程項目,學校辦學體制和管理體制改革調整及學校(含校點)撤並,學校收費政策、學生資助政策、學生就業政策的制定調整,學校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調整,劃分義務教育入學學區,課程設置改革及中考、高考等考試、招生政策調整,教師收入分配制度、職稱評審改革政策的制定調整,單位改革中涉及的人員安置、社保關系、職工待遇及重大資產處置調整等,學校債務特別是拖欠工程款化解方案的制定調整,其他教育事業改革發展中涉及師生員工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包括合法性評估、合理性評估、廉潔性評估、可行性評估、可控性評估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穩定隱患等6項內容。重大決策事項責任主體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也可組織中介組織參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風險評估報告由重大決策事項責任主體審定,做出實施、部分實施、暫緩實施、不實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