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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今年放寒假前,柳州市的中小學及幼兒園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就給學生布置了制作花燈參加馬年新春元宵燈展的任務。就此,近日柳州市城中區一名政協委員提出,由於花燈制作難度太大,要求太高(高1米以上),家長都難以勝任,何況是孩子,所以她希望教育系統取消派給孩子制作花燈的『任務』。而教育部門卻認為,制作花燈的過程是次很好的實踐活動,如今的家長都越俎代庖,讓花燈制作失去了意義。元宵佳節,賞花燈猜燈謎是傳統民間習俗,那麼,花燈到底應該由誰來制作?
政協委員建議取消花燈制作要求
每年元宵佳節,柳州市各所學校各個班級就要忙碌起來,家長學生齊上陣,一起制作花燈。柳州市眾維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寧是城中區的政協委員,作為一名學生家長,她了解到,很多花燈都是由家長代勞來完成的,完全違背了教育的初衷,為此她向政府遞交了《關於取消教育系統每年『元宵節』要求學校每班制作『花燈』參加燈展的建議》。
朱說,每年春節前,教育系統均會為當年的元宵節花燈展向全市小學發出通知,要求各學校各班級制作符合要求(高1米以上)的花燈參加全市的花燈展。學校為完成該項任務,向各年級各班級布置制作花燈的任務,對於小學生來說,憑借自身的能力,是不可能制作符合要求的花燈的,於是,該項任務便落在學生家長的頭上。
朱介紹,今年她女兒所在的班級也要做花燈,很多家長怕麻煩,提議利用班會費請廣告公司來制作,但她認為這樣有悖做花燈的初衷,於是提出反對意見。隨後,她和幾名家長花了整整一天的時間將花燈制作完成。
朱了解到,很多家長都在糾結花燈到底是由廣告公司還是家長來制作。原來不少家長普遍不具備制作花燈的技能,便花錢請人制作來完成學生的任務。一個花燈的費用從1200元到2000元以上不等,無形中增加了學生的負擔不說,花錢制作花燈參展,對孩子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且這種從上至下的攤派行為,還對孩子們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
教育部門如此建議太偏激
柳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楊?是今年『龍城元宵燈會』展示比賽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她認為,的確如同朱寧所說的那樣,不少花燈是由家長或廣告公司來制作的,但是就此不讓孩子參與制作花燈,過於偏激了。
楊認為,從教育的角度來說,孩子通過做花燈,一方面可了解傳統民俗,經過動手,讓圖紙上的花燈變成現實,從中體會到成功的喜悅;另一方面,制作花燈過程中,如果孩子和家長能夠一起攜手完成,更能進一步增強親子關系。但是,現在的家長都剝奪了孩子自己動手的權利,不妥。
楊說,現在很多家長都抱怨孩子的動手能力差,其實,做花燈就是一次很好的社會實踐活動,但是家長們往往越俎代庖,把原本該讓孩子做的工作全包攬了。教育不僅僅是教育部門的責任,也是家長的責任。現在很多家長都過於關注學生的成績,對於像制作花燈這樣的實踐活動則認為是一種『麻煩』。其實,孩子就是通過一次次實踐活動認識社會的,家長們應該放手讓孩子來制作,或許剪刀會劃傷孩子的手,或許孩子偶爾會遇到難題,但越是這樣,孩子纔能學會如何解決難題,慢慢成長。在楊看來,『放手讓孩子成長』,這是(要求各學校各班級)制作花燈的主要目的。
記者調查高大上花燈為難家長
關於制作花燈,很多家長都有意見。市民龍女士稱,從孩子上幼兒園小班開始,每到元宵節,幼兒園就要求各班級都制作一盞花燈,如今孩子上到學前班,她已連續4年為孩子制作了花燈,每次都感到費心費力。
在龍看來,四五歲的孩子,連剪刀都拿不好,怎麼去做花燈?這種活自然落在家長的頭上。龍說,一開始還有家長做,但很快就全由家長自己動手或請廣告公司代勞。
市民何先生對於花燈制作記憶深刻,兩年前,兒子所在學校要求做花燈,因為第一次做,父子倆決定廢物利用,將月餅盒挖空,安上蠟燭。在燭光映射下,月餅盒上的花紋和鏤空處相呼應,體現了中國文化特有的色彩美。但當兒子將作品交給老師時,老師認為不合格,打回重新做。老師要求,花燈必須1米高,且能動能亮,用月餅盒制作的花燈顯然太小了。
市場效應廣告公司解難題
花燈被家長『包辦』之後,由於沒有太多的時間、精力以及經驗,很多家長只好去找廣告公司代勞。昨日,記者來到某家長推薦的一家位於柳邕路的廣告公司,發現要做一個大型花燈,價格不菲。
『1米高的,能亮能動的,1000元。』廣告公司工作人員開價,隨後,她打開電腦,讓記者看看今年花燈可選的款式。由於記者去得晚,離花燈展的時間還有幾天,工作人員表示太復雜的也做不出來,只有傳統的大燈籠型和今年大熱的探月器兩種花燈供選擇。該工作人員說,如果是做1米來高的,價位在1000元;如做1.5米或是2米的,要三四千元。當天,她給記者展示了一個已被定制的花燈,算下來的費用高達7000元。據介紹,每年該廣告公司能接10來單制作花燈的活。
記者了解到,有的廣告公司開價更高。
專家建議花燈制作應把握好度
陳鐵生不僅是柳州市的民俗專家,還是柳州市多屆花燈展的評委。在他看來,柳州市的元宵花燈展搞了10多年,已逐漸成為一個城市的品牌,這樣一個群眾性的傳統項目,不僅給人們營造了過節氛圍,又是一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可以共同參與的形式,應該想辦法把它辦得更好。
陳說,在歷年的花燈展中,主要是以企業、學校參與為主,企業可借助花燈來展示形象,因此還是比較有興趣的。但是,學校方面,如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壓著孩子做,家長就會有意見。畢竟,孩子的能力有大有小,不能一概而論。
對於孩子是否該參與做花燈,怎麼做?陳認為,還是要把握好度。讓學生參與,主要是鍛煉他們的思維(想點子、想創意)以及動手能力,這是有好處的。但是如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攤派』到人頭上,甚至還要求做出的花燈得『高大上』,忽視了孩子的能力,反而轉嫁到家長身上,且需要花費太多費用、精力來弄,就違背了大家的意願。
陳認為,花燈展作為柳州的一項傳統,在孩子是否應參與制作上,『禁』與『不禁』都是太極端了,還是大家一起探討的好。
家長建議應取消硬性要求
市民李先生的孩子今年12歲,他就接到過學校關於做花燈的『攤派』。他認為,學校的初衷是鍛煉孩子的動手能力,這沒錯,但學校應做好這方面能力的培訓。且什麼階段的孩子就做什麼階段的花燈,比如對於那些還沒學到電路的低年級學生,就不應強求他們去做一些帶電路的、能動的大型花燈等等。
那麼如何掌握好這個度呢?柳州市一所自治區示范學校校長認為,作為社會實踐,做花燈能增強親子關系,但是只要定有任務,就讓花燈變味道了,如果讓花燈真正回歸,就不要進行評比,不要定規格,孩子和家長可以采取自願的方式,讓孩子們自由發揮,這樣纔能發揮孩子的潛能。這位校長認為,花燈制作政府應該是主角,主要花燈由政府和企業來制作,而學生的花燈屬於配角,學生只是盡其所能完成花燈就好了,不應有硬性的要求。
而提出取消花燈制作的政協委員朱寧也表示,制作花燈應該以自願為原則,以個人或者孩子們自己能夠制作的標准來制作花燈,而不是為了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為目的。別讓制作花燈成為一種負擔和任務,纔能讓學生和家長體會到花燈的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