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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辦教育協會日前出臺《天津市民辦教育協會行業自律公約(試行)》,並從今日起正式實施。《公約》針對本市各民辦教育機構在招生辦學方面提出依法招生、合理收費、科學管理等十條要求,將在市教育協會所屬160多家會員單位的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實施。
《公約》要求,民辦教育機構要依法招生、誠信招生,招生簡章和廣告應報送審批機關備案,不做虛假廣告。按照有關規定要求確定收費項目和標准及退費制度,主動報教育、物價等相關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示。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並對反映的問題及時給予答復。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校園及師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