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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最近,江蘇淮安中學教育集團的部分教職工向媒體反映,因小孩今年中考沒有報考集團下屬的高中,被單位解聘,他們覺得學校規定不合理。淮安中學教育集團董事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做法是集團的內部規定,已經執行多年。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淮安中學教育集團是一家民辦教育機構,下轄淮安中學和文通中學兩所學校。原文通中學張老師告訴記者,集團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教職工必須讓其子女報考本集團下屬學校,否則就要被解聘。他就是因為小孩報考了當地另外一所高中,被解聘了。
張老師:你報淮陰中學的時候就解聘,沒有其它的理由。我覺得不應該有這種制度,小孩他自己有自己的追求和夢想,乾嘛你學校集團為了自己的追求就扼殺小孩的這種夢呢?
據張老師介紹,淮陰中學是淮安市的一所公辦高中,口碑和質量都要比淮安中學好。今年,約有8位同事因子女報考了這所學校被解聘。記者聯系了這些老師,其中兩人向記者證實了這一說法。記者還聯系了前幾年因此離職的老師。一位姓賈的老師認為,這種做法涉嫌違法。
賈老師:我簽的勞動合同裡面沒有這條:如果你小孩上淮陰中學,我就把你開除。它應該是違背勞動合同的。作為老師,我感到憤慨吧!
淮安中學教育集團董事長高尚梅坦言,上述做法是集團的內部規定,已經執行多年。她表示,過去幾年,集團在學習、住房、生活等方面,為教職工及其子女提供了各種優惠政策,目的也是為了吸引他們的孩子留在本校就讀,將來為集團衝刺名牌大學。
高尚梅:他們的孩子從幼兒園開始,然後初中三年,免費。老師孩子在學校吃飯,一年到頭沒有收過一分錢,我們做這些為了什麼?我們是把選擇權交給他們的,你選擇(走)可以,那你為這個選擇要有勇氣承擔結果。
據了解,淮安中學教育集團並沒有就此與教職工們簽訂過書面協議,也沒有以此作為聘用條件寫進雙方的勞動合同。高尚梅解釋說,上述做法是雙方心知肚明的『約定』,有會議紀要可以證明。而且,在這些教職工子女報考淮陰中學前,集團有關領導還挨個做了思想工作。針對有教師質疑集團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高尚梅回應說:
高尚梅:我們的合同裡頭有一條你要遵守學校的規定啊,那他(們)現在沒有遵守學校的規定嘛。為這個事情,我們也很慎重,就是跟區裡頭、教育局主要領導全部都匯報了,他們也很理解。因為從區裡來講,也還是希望優質生源盡量留在本區讀書。
對此,淮安區教育局黨委委員周文章表示,按照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在招生范圍和方式上有自主權,教育主管部門不好評判。
周文章:它的這種做法從我們來說,一個它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我們也沒有批准它這樣做。至於它(這種做法)的合法性,我不知道怎麼判斷,因為我們沒有這方面的文件可以參照。
選擇報考哪所學校,是人身自由權利的重要內容,不受他人乾涉,不受非法剝奪和限制。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認為,淮安中學教育集團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
邱鷺風:即便它跟老師的合同當中有類似的約定,本身也構成無效條款。它更不能把它作為學校的一個規章制度,同時也不能把它作為適用來解聘老師的制度依據。
另一方面,邱鷺風認為,如果上述老師的確承諾過讓孩子報考集團下屬的高中,並且享受了一定的優惠政策,那麼違約後,學校有權利要求其返還相關費用。
記者了解到,因子女未報本校被集團解聘的老師,大部分擁有事業編制。這些老師被解聘後,通常會在當地教育部門的安排下,調到其它公辦學校工作。少數沒有編制的合同工,則自謀職業。今年被解聘的老師中,就有一位合同工。目前,經有關部門協調,集團為她聯系好了去另一所民辦學校教書。(江蘇臺記者劉康亮 實習生周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