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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清華因『不昇職即走人』辭退教師遭遇學生集體挽留
央廣網北京7月28日消息(記者劉飛實習記者何楠)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每年這個時候,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往往備受關注。而今年,一些高校教師的去留問題,卻在畢業季中生出波瀾。《請求清華留任方艷華老師》等文章在網上傳開,這些文章和信件還被送到了清華大學校長辦公室和外文系人事辦公室。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在清華大學與方艷華等老師簽訂的合同中有約定,『就職9年未評職稱的老師必須離職』,從2004年起任講師的方艷華到了『非昇即走』的最後期限。
方艷華:現在合同裡是九年,九年之內必須從講師昇到副教授,它沒有硬性指標,但是學校嚴格控制名額,比如說今年只給你兩個或者一個名額,靠名額來卡;評的條件其實是放在院系自己可以掌握的,主要是名額的問題,今年我們這個情況是因為我們系攢下來的老師比較多,這兩年的名額比較少。
最終,校方決定不再續聘方艷華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但因為方老師的教學深受同學們贊賞,學生們的挽留行為由此而起。這背後的『非昇即走』政策也引發了爭論。
『非昇即走』的制度在中外許多高校均已施行。據了解,在我國,南開大學規定,除特殊老專家學者外,九成員工實行聘任制,6年期滿且歷年考核合格可考慮續簽長期合同,未能晉昇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不能簽長期合同。
浙江大學在引進人纔時規定,如果博士一個聘期期滿仍晉昇不了副教授,不再續聘。
北京大學規定,講師有兩次申請晉昇副教授的機會,二次申請都不成功,屬於固定聘期者,一年後不再續聘原崗位。
方艷華老師也坦言,合同中確實有相關規定,她認為『非昇即走』也沒有大問題,主要問題在於『昇的名額怎麼確定?』、『昇不昇的標准是什麼?』
方艷華:這個制度其實沒有問題,存在合理性的話,就跟國外一樣,整個人纔流動機制可能是目前為止比較有效的一種方式,但是我們是下放指標,下放指標得時候不一定了解情況。
我這次跟學校人事方面溝通的已經比較徹底了,我自己也有一定的責任,就是這個合同我確實沒有充分的重視起來,我覺得這個事情雖然很遺憾,但我也有一定的責任,所以我去承受這個後果也是應該的。雖然很遺憾,但是不算特別冤吧。
學校方面應該有更加長遠的考慮我也理解,我只是希望看以後機制能不能運行的更加良好,能不能達到留下優秀人纔的目的。
由此來看,『昇不昇』有名額指標,這使得並不是所有達到職稱晉昇資質的教師都能及時『昇』。
目前,國內多數高校的教師崗位主要分為:教學科研崗位教師、專任教學崗位教師和專任科研崗位教師。方艷華老師認為,在評價標准上應有所區分:
方艷華:像有些課程,老師不布置作業,只是上課講幾節課,那跟我每個星期25個小時的批改工作量而言,一星期25個小時也就是四個整天工作日,他可以用這些時間發表論文,積累一個學期,至少能發一篇文章,這個在評職稱的時候更能被認可。我是覺得教學和科研在高校的整體發展裡面,可能會是科研更重要,畢竟是研究的機構;但是由於一些課程的特殊性,對於教學的老師是不是適用於『非昇即走』,這個是可以討論的。
目前,方艷華打算轉崗去做職員。也就是,仍留在學校,但不能再從事教學工作了。不再教課,方艷華感到遺憾,曾經上過她英文寫作課的學生也是:
龐同學:大家記得老師當年的課給我們帶來了很深遠、終身性的影響,我們認為方老師是清華外文系最稱職的老師之一。
如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如果會把好老師淘汰掉的話,我們是不是也能反觀出學校在制度上或在實施中會不會有一些改進的地方。希望給學校未來的學生創造更好的機會,享受到更好的教師資源,讓清華留住好的老師。教學上對學生認真負責,對學生終生影響很大的老師留下來,不會讓教學很突出、對學生付出很多的老師覺得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