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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進行審議。此外,市人大委員會批准2013年市級決算。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福祥建議,應明確中小學生不能吸煙,違者進行處罰外,家長[微博]、監護人、老師也要承擔相應責任。(據7月26日《北京青年報》)。
中小學生正處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階段,思想觀念並不成熟,吸煙會影響中小學生身心健康,所以如何杜絕中小學生吸煙問題是一個重點。人大常委會提出加大學校周邊禁售煙范圍、青少年聚集場所全面禁煙個人吸煙處罰額度提高等建議,可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為了中小學生健康成長也是殫精竭慮。
但是筆者認為,對學生更應該去教導他們,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三觀,而不是用這種略顯粗暴的方式。甚至,罰款這種以罰代管的方法會讓學生以為任何事情都可以用錢來解決,形成金錢至上的理念。而且學生自己的過錯要別人來承受處罰也會對其造成心理上的負擔,所以這些方法還是欠缺妥當。
學生抽煙、犯錯我們更應該究其本質,學校和家長應該加強監管,社會加大力度宣傳,讓學生自己認識到吸煙是不對的,纔能從根本上消除這一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