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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出通知,將為每位學生核發全國唯一的學籍號。新的學籍系統建立後,學生修改關鍵信息需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新系統對轉學進行規范,同時嚴控班額,監督招生。
根據新的學籍管理規定,學生轉學需由轉入學校上傳經轉入學校蓋章的轉學證明材料,再依次按照轉入學校主管教育部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的順序在電子系統中完成核辦。轉入學校發起跨省轉學申請時,必須輸入全國學籍系統分配的學籍號,跨省轉學四方核辦完成後,轉入學校還需進行跨省轉學調檔操作。跨省轉學未調檔前,轉入學校可以發起跨省轉學撤銷申請。
招生部門要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設置轄區內學校的招生人數。招生計劃數需要調整的,由學校通過全國學籍系統招生計劃變更功能提交變更申請,並經招生部門核辦確定。招生結果名單直接導入系統中,自主招生功能同樣支持招生結果導入操作,杜絕人為乾擾。(記者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