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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政府常務會11日討論並審議《〈武漢市全民健身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條例》),今後,武漢市有望在中小學開設游泳課程,此外,鼓勵支持學校及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周邊居民開發。
數據統計,截至目前,武漢市人均健身場地面積僅為1.29平方米,低於全國及湖北省平均水平。擁有1000多萬人口的武漢僅有160餘所游泳館,是長江沿線游泳場館最少的城市之一。
《條例》修正案針對當前全民健身工作中亟待解決的重點問題進行修訂。其中,在保留每年8月8日為全民健身日的基礎上,規定該市每年7月16日開展群眾性橫渡長江活動,所在周為全民游泳健身周。
有著江城之稱的武漢,湖泊水資源豐富,游泳是最適合武漢地區開展,也是深受青少年喜愛的體育健身項目,但目前武漢中小學生掌握游泳技能者還在少數。因此,《條例》修正案提出在全市中小學倡導開設游泳課程,有條件的可在小學四年級或者五年級開設。
為緩解群眾體育健身場地不足的問題,《條例》修正案鼓勵學校、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體育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實現體育設施資源共享,且向社會公眾開放的,由市、區政府給予適當資助。
針對過去住宅區配套體育設施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條例》修正案中,加大了新、該、擴建住宅區體育設施配建的規劃力度,明確規定住宅區配套建設的體育設施,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應通知體育部門參與驗收,確保居民住宅區配套建設的體育健身設施符合標准和要求並落到實處。
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新型體育運功項目不斷增多,因此《條例》修正案規定游泳、潛水、攀岩、滑雪等項目屬於高危性體育健身項目,同時要求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所在區體育部門的許可,並依法辦理相關的工商登記手續,以保障群眾體育健身的科學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