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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水平基本在城鄉居民可承受范圍之內』,針對部分省份啟動學費標准調整工作,教育部財務司負責人今日做出回應,『各相關省份均能按照國家規定,嚴格履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收費公示等程序,努力做到科學核定生均培養成本、廣泛征求社會各方意見、主動公開收費標准。』
據了解,目前全國已有9省份調整普通高校收費標准,分別是天津、江蘇、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西、貴州、寧夏。另有6省份正啟動調整收費標准的相關程序,分別為浙江、廣東、山西、安徽、內蒙古、青海。
該負責人介紹,各省學費漲幅多在20%—35%之間,不同學校漲幅不同,不同專業漲幅不同。如江蘇,文史類和體育公安類專業漲幅為13%,理工類專業漲幅為23%,醫學類專業漲幅為47%。再如湖南,一本學校漲幅在18%—30%,二本學校漲幅為6.7%。寧夏由於原來的收費標准偏低,這次漲幅相對較大,但新標准的絕對數並不高:文史類新標准4000元,漲幅54%;理工類新標准4400元,漲幅57%;醫學類新標准5300元,漲幅76%;藝術類新標准8000元,漲幅23%。
該負責人強調,目前比較通行的研究觀點是用『收費與家庭戶均收入比』來判斷居民家庭分擔高等教育費用實際承受能力。從已經調整高校學費標准的9個省份來看,調整後的學費標准,一般專業在4000—6000元之間,藝術類專業在7000—12000元之間。新標准佔當地城鎮居民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均低於8%,最低的是江蘇省為5.6%;佔當地農村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最高為21%(湖北和廣西),最低為9%(天津)。從全國來看,據統計,2013年全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學費為5775元,佔城鎮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為7%;佔農村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為17%。公辦高職高專學校生均學費為5164元,佔城鎮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為7%;佔農村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為15%。總體來看,目前的收費水平基本在城鄉居民可承受范圍之內。
針對學費調整後,資助政策能否保證每一個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該負責人強調,各省在調整學校收費標准的同時,十分重視做好學生資助工作。在嚴格落實國家現行各項資助政策的同時,這些省份均要求學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加大對學生的補助力度,保證不發生因為學費上漲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不了學的現象。從目前來看,沒有地方反映出現因學費上漲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不了學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