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原標題:評論:嚴防教育亂收費『隱形』回潮
近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網站上通報上半年發現的5起教育亂收費典型問題。其中包括,衡水中學違規收取100餘萬元擇校費;湖南長沙有關部門和學校向國家督察組提供虛假材料;四川一中學向高一新生違規收取最高達近1.5萬元的『差分費』。
近年來,各級政府極力制止教育亂收費,取得好效果。但是,少量的亂收費現象還時有發生。比如,班級活動費、演出服裝費、外出春游費,還有輔導材料、教學光盤等費用,一個學期下來也有幾百元。這些收費不是學校統一布置的,而是由班級收取或者由學生自己付給收款人,這就給亂收費穿上『隱形衣』。
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教育亂收費。新學期即將開學,各級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要高度警惕教育亂收費隱形回潮。教育主管部門要把各種收費項目、標准向社會公布,便於監督;紀檢等相關部門要組成檢查組,到各個學校明察暗訪,發現問題,立即解決;暢通教育亂收費舉報渠道,發動群眾、媒體積極參與監督;嚴厲查處亂收費問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