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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師范大學始建於1933年,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和廣東省省屬重點大學。學校現有廣州石牌、廣州大學城和南海等三個校區,佔地面積共3079畝,校捨面積共126萬平方米。校園景色怡人,人文景觀遍布,學校繼續教育學院負責全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開放學院、自學考試以及各類非學歷培訓、繼續教育的管理。熱忱歡迎有志學習、提高的在職教師、乾部、職工和社會青年報考。具體招生專業及代碼請點擊學校繼續教育學院網址進行查閱。
一、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名學歷要求:
報考高中起點專科: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
報考專科起點本科:①考生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②我省成人高校的應屆畢業生(指2015年2月份前取得專科畢業證書);③參加自學考試各科考試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生。
二、報名流程
1、網上預報名時間:2014年9月1日至5日。考生通過互聯網進行預報名,登陸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報考須知,自行錄入本人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證號、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選考科目、報考志願等)。
2、正式報名時間:2014年9月9日至13日。在省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正式報名時間內到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報名點進行驗證及電子攝像以確認報名資格,並交納報名費。
3、正式報名辦法:(1)考生原則上在常住戶口或暫住證所在地市、縣(區)招生辦公室報名、考試。報考專科昇本科生必須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報名,山區縣的考生,可由地級市招生辦公室指定在一個山區縣的報名點報名,並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2)考生報名時應按規定交驗高中或專科畢業證書,二代身份證以及照顧加分等有關證明材料,並提交身份證、專科畢業證書、照顧加分等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考生報名時,必須用戶口簿或身份證上的現用姓名和身份證號,考試和錄取以此為依據,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報名的姓名和身份證號。(3)報考專科昇本科的考生,報名時必須交驗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我省成人高校的應屆畢業生(2015年2月份之前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可報考我省成人高等學校,報名時需交驗經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核准的高等學校新生錄取名冊復印件及學校出具的各科成績(每科具體分數)合格的證明。參加自學考試各科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必須交驗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績合格的證明。
三、考試科目和參考教材
1、考試科目
高中起點專科各專業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三科。
專科起點本科考試科目:文史類(含外語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理工、經濟管理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藝術類:政治、英語、藝術概論;教育學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法學類:政治、英語、民法,各個統一考試科目試題滿分均為150分。
各專業招生,考生須參加上述科目考試,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專業本、專科須加試專業課;其他專業無需另行加試專業課。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專業課加試科目:舞蹈聲樂、鋼琴、中西樂器(包括小提琴、二胡、手風琴、揚琴、琵琶、單簧管、長笛、阮)三種形式自選一項,考試時間:2014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廣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教育科學學院1樓,諮詢電話:020—85211273。
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只招藝術類畢業生。
2.參考教材:推薦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有關全國成人高考考試復習教材,可到各教材書店購買。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全國統考時間:2014年10月25—26日;請考生到准考證上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考試安排、考試成績和錄取結果可通過以下網址查詢:
五、錄取和通知
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每年按照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通知要求開展,一般在11月底或12月初進行。凡報考我校並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均由我校錄取,經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審批後加蓋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廣州地區各專業業餘班的錄取通知書不寄發,考生可到各有關專業學院領取。
六.教學安排和上課地點
函授教育每學期集中面授時間約為20天(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十一』放假期間),全省班上課地點在石牌校區,其他班上課地點在招生地域所在地的辦學點(校外教學點)。業餘教育上課時間每周約12個學時,一般安排在晚上和雙休日,具體時間由教學學院確定,上課地點在石牌校區或南海校區。
七、學費
按省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准收費。
八、畢業和待遇
我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各專業招生均經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批准,國家均承認學歷,其使用和工資待遇等方面,可享受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學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同等待遇。本科各專業畢業生凡符合學士學位條件者,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准,可授予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回任職單位工作,我校概不負責分配工作。
九、注意事項和聯系方式
1.上述各專業辦學點,如錄取人數不足開班人數,則取消在該辦學點辦班,所錄取新生由我校另行安排上課地點上課。
2.本招生簡章在執行過程中,如有與上級規定不相符者,以上級規定為准。
3、有關具體報考、錄取事宜,請諮詢華南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招生辦或校外教學點。
華南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招生辦
地址:廣州石牌華南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辦公樓204室
另:每年我校都舉辦高中起點專科、專科起點本科成人高考復習班,利用晚上和雙休日上課,歡迎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