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教育部今天(2號)宣布:從今年起,將用3到5年的時間,在全國『縣或區』的行政區域內,實現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日前,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聯合印發了《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介紹說:在具體舉措中,要合理確定交流輪崗人員范圍,其中城鎮校、優質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比例不低於10%,骨乾教師交流不低於20%。
劉利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後,原則上應交流。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達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年限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輪崗。
在方式方法上,支持鼓勵各地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等多種途徑;同時,建立激勵保障機制,如在編制核定、崗位設置、職務晉昇、業績考核等方面制定優惠傾斜政策。目標是推動優秀校長和骨乾教師到農村、薄弱學校任職任教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另外,在人員輪崗中,仍存在編制崗位變動、薪酬待遇不一等具體瓶頸,劉利民給出說法:此輪措施將加強統籌管理,全面推進『縣管校聘』的管理改革模式,打破體制障礙。
劉利民:教育部將從國家層面推動『縣管校聘』的示范區建設,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打破教師交流輪崗的體制障礙。(記者劉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