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圓圓的病情證明單。
家長發現:
女兒在陳某的畫室接受一對一私教,12日回家後女兒走路吃力,精神不振,洗澡時發現孩子的內褲很髒。女童口述:
『女兒告訴我陳老師對她猥褻的詳細經過,並哭著說,陳老師叫她不能告訴父母和任何人。』醫生診斷:
『外陰7點鍾處有一約0.3cm擦傷、充血。』
『事情已經過去了10多天,我們希望簡陽市警方依法嚴肅懲處猥褻女童的陳某!』26日下午2時56分,一名自稱潘婷(化名)的網友,在資陽當地論壇發帖稱,她4歲的女兒在一名私教家裡學畫畫時,遭到了老師陳某猥褻。27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簡陽警方獲悉,目前陳某已被刑事拘留,相關調查取證工作仍在進行中。
事件原委
畫室回家後女兒很萎靡
潘婷在網帖中說,12日,她把4歲多的女兒圓圓(化名)送到簡陽下西街的陳某家裡補習學畫畫。『當我接到補習完的女兒後,圓圓哭喪著臉說,她腳痛不能走路,我以為是孩子撒嬌,便背著她回到家裡。』潘婷說,回家後,她發現女兒走路吃力,精神不振,晚上我給女兒洗澡時纔發現,孩子的內褲很髒,還留有白色的粘糊物,『我覺得很奇怪,問是如何弄髒的,她始終不肯說,我也就沒有在意。』
『連續兩三天來,女兒總是精神恍惚,也不正面回答我任何問題。』潘婷說,她越想越不對勁,於是嚴肅地對女兒說,要她必須說實話,做個誠實的孩子。『直到15日晚上,女兒纔告訴我,陳老師對她猥褻的詳細經過,並哭著說,陳老師叫她不能告訴父母和任何人。』據了解,圓圓從今年春節後,一直在陳某家接受『家庭式補習』。
陰部充血擦傷老師被刑拘
圓圓說出實情後,家人立即帶著圓圓到簡陽市婦幼保健院治療。『經該醫院醫生診斷,圓圓陰部有紅腫和擦傷。』潘婷說。記者看到,圓圓的『病情證明單』出具時間為17日15時40分,載明的診斷病情為『外陰炎』,『檢查情況』一欄寫道:『該幼女外陰發育正常,外陰7點鍾處有一約0.3cm擦傷、充血。』家人拿到檢查結果後,立即到當地派出所報案。
27日,記者從簡陽市警方獲悉,16日接警後,次日將陳某擋獲,目前陳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陳某,40多歲,在簡陽一小區樓裡開辦畫室。隨後,記者找到了陳某的畫室地址,其位於一單元樓5樓,附近居民對畫室很熟悉,畫室以其父親的姓名命名。『已開很多年了,主要培訓國畫。』一知情者說。
專家建議
兒童幼小更應重處猥褻者
如何讓其他幼兒避免發生圓圓類似事件?雖然家長可以提昇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然而幼兒一對一面對犯罪嫌疑人時,往往沒有能力保護自己。
對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雪梅說,根據相關案例統計發現,幼童遭受性侵、猥褻的主因,還是家長監護不到位。『父母一定要有監護和保護意識,不能將孩子委托給不信任的人看護和管教,特別是一對一這樣的培訓,家長應該陪同孩子一起。』
『現在很多提法是要提高孩子的保護意識,這也是應該的。』張雪梅說,但還應該給性侵、猥褻行為進行嚴懲和震懾,猥褻、性侵兒童應該與普通猥褻、性侵案件進行區分,在社會上傳遞性侵、猥褻幼童可重罰的信息,改變嫌疑人認為性侵、猥褻違法成本低的認識和想法,『對孩子來說,有些猥褻幼童案件,可能比強奸造成的傷害更加嚴重。所以從量刑和定罪上來說,應該重新考慮,或者將強奸的概念拓寬,達到嚴懲的目的,不能讓人覺得猥褻相對於強奸就可以輕判。』相關鏈接
孩子的『指控』可作為定罪證據
不少家長擔懮,在猥褻幼童的案件中,不少情況下只有年幼的被害人與被告人的言辭證據,一旦被告人矢口否認,能否將嫌犯繩之以法?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廣州中院刑一庭法院資深刑事法官彭亮及某基層法院黃法官說,受害幼女的證言可信度更高,如形成證據鏈,就算被告否認依然可作有罪判決。
同時,孩子能夠指認嫌疑人、記清犯罪地點、案發時間、准確描述被觸摸的部位對定罪很重要。
1在猥褻幼女的案件中,最重要的證據有哪些?
彭亮法官:視頻監控、目擊證人等能夠直接證明犯罪過程的證據是最重要的,法醫學鑒定、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是其次重要的。一般而言,有了上述三種證據,能夠證明案件事實過程,而且能夠互相印證,形成完整證據鏈,就可以定罪,並不一定需要被告人認罪。
2如沒有最直接的證據,被告人又否認控罪呢?
彭亮法官:年幼者作為被害人來說,只要沒有證據證明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其陳述便應作為證據來對待。而且,從另一個角度看,作為兒童而言,正因為其天真無邪,盡管對細節描述可能不准確,但其陳述或證言不摻雜功利因素,往往更加可信。
3對於被害人的證言,法院評判標准有哪些?
黃法官:法官會考慮的因素包括:年齡、智力發育程度、所做證言的時間、所做證言的穩定性。一般來說,現在3-5歲的孩子已基本掌握語言,正常智力水平能把遭遇的事情敘述清楚。因此能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且沒有矛盾的話,可以全部采信。至於5歲以上的,則其采信程度會更高,相應對其陳述一致性的要求也會更高。至於3歲以下的孩子,會慎重考慮。(華西都市報記者田雪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