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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要求建立憲法宣誓制度。2014年12月3日早上,在首個『國家憲法日』來臨之際,在天津交通職業學院的操場上,舉行以『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法制教育構建和諧校園』為主題的宣誓活動,1500餘名師生代表舉拳莊嚴承諾:『我宣誓,忠於憲法,守護憲法,正確行使公民權利,積極履行公民義務,為實現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活動的開展,讓師生們接受了一次憲法宣傳的洗禮,進一步增強了學院依法治校、教師依法執教意識,提高了全體師生的憲法意識和法律素質,使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工作取得了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