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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新高考最大的變化就是出現了選考科目,高中學生將從除語、數、外以外的7門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科目中,選3門計入高考成績。
所以,作為高考改革重要的配套方案,教育部昨天正式公布了《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將以『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
其中,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3科,以等級呈現,一般分為5等,從高到低依次是A、B、C、D、E。
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其餘科目則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意見》規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錢報記者一直關注新高考方案的動態,作為新高考試點城市,浙江的相關方案出得更早。
早在2013年,浙江省提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使之昇格到國家級考試要求:考試安排在標准化考點、考場;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施考、統一閱卷、統一評定成績;全科開考、一年2次,學生每科可自主選擇參加2次考試,並選用其中一次成績;成績報告采用等級制。
11月14日,為與《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相銜接,省教育廳又出了一項細則——《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實施辦法》,對之前的學考方式做了進一步細化。
在《辦法》中,關於選考科目、考試時間、各等級比例等,都與教育部的《意見》一致,『唯一的區別是,我們所有的選考科目,都以等級呈現,而不是簡單的「合格、不合格」。』浙大附中教學處李老師說。
浙江省考試院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這樣的呈現方式其實是有『浙江特色』的。
因為浙江獨有的高校招生新模式——『三位一體』招生中,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統一選拔考試這『三位』綜合情況,有針對性地自主選擇填報相關高校志願。比如對學業水平測試的要求,不同高校還不太一樣,有的要求『全A』,有的要求『10個A』,『所以,等級就必須存在了。』
浙江省的辦法從今年新高一學生開始實施,2015年10月首次考試。記者徐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