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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17日電(歐興榮)教育部今天在官網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意見》明確了自主招生考核的日程表,即明年2月底前,試點高校發布年度自主招生簡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4月底前,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核,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並進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試點高校完成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並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意見》還指出,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高考成績後,組織本省(區、市)有關考生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願,原則上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並進行公示。
工作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