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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母親送兒上幼兒園一去不回三老師輪流當『媽媽』
三位老師輪流接他回家
孩子晚上在幼兒園過夜,終究不是長久之計。於是,楊志紅、錢秋蘭、陳志平三位老師一商量,決定每人輪流照顧劉傑一個星期。
11日,錢秋蘭先將劉傑帶回家。劉傑和她的女兒玩得很開心,暫時忘記找媽媽的事。但當晚,劉傑尿了兩次床,褲子、床單都濕了。她又是換床單,又是洗褲子,忙活了一宿。
之後幾個晚上,錢秋蘭都設好鬧鍾,每隔兩三個小時給劉傑端一次尿。她還把這一經驗告訴了另外兩位老師。
眼見天氣漸冷,而劉傑的衣服不夠穿,老師們只得向其他孩子的家長求援。沒想到家長們都十分熱心,送來一大包衣服和鞋子等。
這一周輪到陳志平照顧劉傑。她說,她17歲的兒子很懂事、有耐心,經常帶著劉傑玩,還給他買了個足球。碰上劉傑耍性子不吃飯,兒子還會買糖哄他。『陳媽媽、楊媽媽、錢媽媽都好!』在幼兒園,劉傑邊點頭邊對記者說,媽媽和姑媽也都對他很好,媽媽會給他買好吃的,姑媽會給他買玩具。媽媽沒來接他,是因為要賺錢給他買好吃的。
『你是願意跟著陳媽媽住,還是跟著媽媽住?』記者問。
劉傑仰著小腦袋,想了一會兒說:『媽媽。』
陳志平說,劉傑以前挺害羞,現在看到老師們都很寵他,性格開朗多了,會主動和其他小朋友玩耍。
家庭原因導致棄子不顧
楊志紅說,劉傑的媽媽姓殷,23歲,而他的父親則在服刑。多日來,她一直設法聯系殷女士,勸她照顧孩子,但她只回復了三條短信,態度十分決絕:『我在上班,跟他姑媽說下。』『如果他們家不接,那就報警吧!』『我下個月就離婚,孩子我是不會要的!』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上殷女士。她說,她也不願骨肉分離,但單身母親照顧孩子實在太苦了。以前家人勸她放棄孩子,但她捨不得,沒有聽從家人的意見,現在實在沒有辦法堅持下去。
在記者一番苦勸之下,她的口氣有所松動,表示要和家人商量一下。
記者隨後又采訪了劉傑的姑媽。她已經58歲,父母都在住院,照顧兩老已經讓她不堪重負,無暇再照顧孩子。而且她的父母每月都會向殷女士支付孩子的生活費,作為母親,殷女士理應承擔起照顧孩子的責任。
湖北金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夫表示,如果父母拒不撫養未成年的孩子,將涉嫌遺棄罪,情節嚴重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楚天都市報本報記者劉毅攝影:記者王永勝)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