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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凌晨,聞潮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下沙盛泰銘都小區門口,有一名女子被綁架。可等民警趕到現場時,卻得到一個讓人無語的回答:『我就是想試試110是不是真的那麼靈。』
當天凌晨,民警張革明正在4號大街附近巡邏。接到報警救助後,他立刻趕到事發現場。不到兩分鍾,他便找到了報警人和其朋友。兩個人的年紀都不大,而且渾身散發著酒味。其中一個穿著紅色外套的少女還一直嘀嘀咕咕。經詢問,這個紅女少女正是報警人。她說自己姓黃,是湖北人,今年纔15歲。
『她晚上喝了酒,糊裡糊涂的,有點拎不清!』同行的朋友胡某稱,當晚兩人一起在九堡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都喝了酒。結束後,胡某和黃某一起乘出租車回家。途中,黃某趁司機停車時突然打開車門往機動車道上跑,並拿起手機撥打電話。
『你給誰打電話?』胡某追上黃某後,發現她竟然打了110。於是,胡某當即向接警員解釋是朋友酒喝多了在說胡話。而黃某見手機被奪,竟喊出了『你們綁架我』的話。
雖然只是簡短的一句話,沒有姓名也沒有線索,但是警方卻不能置之不理。隨即,指揮中心通知了派出所民警核實情況。
事後,民警詢問黃某為什麼要報警稱被綁架時,她竟然說打110只是覺得好玩,只想試試110是不是真的那麼靈。『我覺得生活實在太無聊了,正好喝了點酒,就像找點樂子。』
事情終於水落石出,小姑娘黃某耷拉著腦袋,表示非常後悔。
黃某告訴民警,他的父親去世後母親便改嫁生子,家裡沒人管,所以上完高一便輟學了,十四五歲就在全國各地游蕩。
考慮到黃某還是未成年人,且未造成嚴重後果,聞潮派出所還是以教育為主,最終給予其罰款伍佰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報假警是違法行為,也是對有限警力資源的浪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可對行為人作出最高十日拘留並處伍佰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希望廣大市民不要再亂報警、報假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