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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中增加了『學校應當建立小學四年級以下學生的上下學交接制度』的內容。在新規實施的第一天,記者走訪了全市多所學校發現,不少學校已建立起了學生上下學的交接制度,放學期間秩序井然。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的實施不僅僅只約束學校,同時也對家長提出了要求,希望家長配合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及時接送孩子。
不少學校已建立上下學交接制度
在南山區華僑城小學,記者發現學生手中都持有『接送卡』,對學生入學離校的具體時間進行了記錄跟蹤。此外,在放學時段,家長不能按時接走的學生會被安排進入傳達室旁邊的『學校服務窗口』,該房間內配有空調、電話以及供家校聯絡的電話卡,如果學生有需求,值班人員會協助學生使用電話聯絡家長。通過『安全接送系統』和『學校服務窗口』,人機互補,使得上下學的安保工作秩序井然。
華僑城小學校長黃緒信介紹,該校不僅聘請了校外法制安全員、法制校長,得到了沙河派出所以及城管單位的支持,還特別聘請了3位退伍軍人擔任『教官』。『教官』不僅承擔著午休時間的學生安全看護工作,還肩負著在上、下學期間對家長接送學生進行全程保衛的責任;此外,在『學校服務窗口』等候家長接走的學生也均由教官照管,保證四年級以下的每個孩子都能安全送到家長手上。
在寶安區濱海小學,記者看到全部學生按班級列隊,逐一走出校門,對於四年級以下的學生則規定必須有大人來接纔允許離校。一些家長沒有及時來接的學生,則統一安排在校門後面的樓梯處,方便家長來校後可以第一時間看到孩子並將孩子領走。
開放圖書館等給留校學生
除了要求學校建立小學四年級以下學生的上下學交接制度外,新修訂的《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還要求學校應當安排人員看管晚離學校的四年級以下學生。記者從龍崗區平安裡學校了解到,在該修訂條例正式實施前後,該校的安全秩序有條不紊。該校副校長曾小毅介紹,正常情況下該校家長接送學生的時間比較准時,偶有父母親或者其他直系親屬不能及時趕到的特殊情況,各班的值班教師會跟進到底,協助聯絡家長,並將學生安置在教師辦公室或者保安室等待家長。而在午休期間,該校則采取了集中管理的辦法。因有學生在校就餐,因此平安裡學校會根據學段開放中、小學兩個閱覽室,分別配置值班教師和家長義工,協助維護秩序、保護學生安全。
深圳小學校長王海林表示,在《條例》正式實施以前,很多學校就已經對晚離校學生采取了專人看管措施。以深圳小學為例,對於晚離校的學生,學校會開放圖書館以及運動區域給學生,一般情況下,到了5點後,只有極個別的學生留校,學校則會將他們集中起來由專人看管。
保護孩子安全既是學校也是家長的責任
市教育局學校安全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早在2005年,我市就制定了《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這是國內第一部學校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為全面加強學校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而在2010年的《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則提出了『對小學四年級以下的學生應當建立上下學交接制度』的要求,此次條例修訂實施,使得新規的執行力度有效地提昇。
該負責人表示,教育主管部門對學生安全問題一直非常重視,每學期開學的第二周設為『安全教育周』。條例的實施不僅僅只約束學校,同時也對家長提出了要求,希望家長能夠配合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對孩子的安全負責,及時接送孩子。記者姚卓文 符亞威 見習記者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