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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1月8日10時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被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林森浩的死刑判決將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這一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已經終審。不論判決結果如何,社會都應該尊重法律的判決,這是犯罪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也是成熟的法治社會應該有的法制意識。兩個名校高材生在這一案件中的生命隕落令人噓唏。但是,如何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反思卻不能停。就在去年年底,溫州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狀元校區內,因一學生違反課堂紀律,被校督查隊扣分後引發多名學生糾紛。在肢體衝突中,一名16歲男學生不幸身亡;而在今年元旦小長假後的第一天,一則視頻在網上熱傳:幾名身穿校服的女生,將一名女生圍在屋內,輪流對其扇耳光,據了解,視頻中的女生為衢州江山二中的學生。
諸多跡象表明,發生在同學間的暴力傷害事件還呈高發之勢。學生們並沒有從引起全國高度關注的惡性傷害案中,吸取教訓,而有關的教育也沒有緊密跟上。
學生傷害案頻發,在筆者看來,與缺乏三方面教育有關。
一是法律意識、規則教育。雖然我國大中學校課堂中,都有法律知識的教育,但很多學生並沒有樹立法律意識,沒有遵守法律的意識和責任感。就像復旦投毒的學生,反復辯稱自己是開玩笑,似乎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嚴重犯罪。事實上,在中小學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惡性惡作劇,也確實不少,比如,同學上課站起來回答教師問題,有同學悄悄把凳子移走,結果導致同學在坐下時嚴重摔傷。而對於這些惡作劇,往往都被學校從保護學生出發淡化處理。而實質上,這是嚴重傷害事故,應該追究當事學生的法律責任。由於沒有嚴肅追責,結果學生並沒有形成牢固的法律責任意識,也不把規則當回事。
二是生命教育。生命教育的要義,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時尊重他人的生命、人格尊嚴,保持對生命的敬畏。這應該是學生進學校的第一堂課內容,告訴學生不要傷害他人,也不要被他人傷害,學會保護自己。可是,我國這方面的教育,卻很薄弱,無論是學校,還是家庭、社會,都更關注學生的分數、成績,甚至為取得高分,老師和家長會不顧學生的身心健康,由於學生在缺乏尊重的環境中成長,並沒有形成生命尊嚴的意識,因此在遇到挫折時,走極端的學生近年來越來越多,動輒采取暴力方式處理同學間很細微的矛盾。復旦大學的投毒案,可以說是這方面的典型案例,怎可拿生命開玩笑?怎可視同學生命為草芥?
三是心理教育。分析我國學生間的傷害案,大多可以看到當事學生存在各種心理問題,比如性格孤僻、自卑、嫉妒心強,長期處在焦慮、緊張情緒中,等等。調查顯示,我國大中學生中,有心理問題的學生比例高達20%,心理問題是由學業壓力、昇學壓力、就業壓力和人際交往等引發,但遺憾的是,對於這些問題,輿論多以道德進行批評,而沒有走入學生的內心,這是無濟於事的。更應該做的是,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多年前,教育部就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對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但是,專門設置課程、配備專業師資、開展對學生心理諮詢服務的學校並不多,而就是開展心理教育和服務的學校,也存在人手有限,難以普及、關注每個學生身心的問題。
令人懮慮的是,在每起惡性事件之後,都有相應的反思和呼吁,可現實情況並沒有在惡性案件發生後有所改觀。還有很多人用高分、進名校作為人纔成功的標志,嚴重忽視知識教育之外的教育。要重視知識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這需要我國大中小學教育進行全面的調整。對於基礎教育來說,要打破單一的分數評價體系,引導學校關注學生分數之外的其他教育,而對於高等教育,則需要擺脫功利教育追求,營造學校的人文氛圍,給學生人文關懷。一邊強調法制、規則,一邊強調愛心、關懷,纔可能讓每個學生成長為有法律責任、道德情懷的合格公民,有效減少學生惡性傷害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