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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佛山市教育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修訂佛山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實施辦法》、《佛山市特殊教育提昇計劃(2014-2016年)》和《關於完善學前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制度的意見》三份文件。
在解讀的三份文件中,筆者最為關注的是《佛山市特殊教育提昇計劃(2014-2016年)》。筆者以為,提昇特殊教育非比尋常,雖然它涉及的家庭不佔多數,但是對每一個有殘疾孩子的家庭來說,無異於雪中送炭,切實解決困擾這些家庭教育孩子的難題,體現了教育的責任。
根據《佛山市特殊教育提昇計劃(2014-2016年)》方案,智力殘疾、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等兒童少年的教育難題將得到不同程度的解決。
殘疾兒童上學難題多次引起社會關注和熱議。去年12月,珠海一中學生因患自閉癥上課經常鬧事,致使其他家長擔心該同學影響自家孩子,聯名阻止其與孩子同班,學校也不讓其進校門。事實上,在廣東不少地區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家長大多只能默默接受。如果普通學校拒絕接納殘疾兒童就學,或者接納後不能提供相應的特殊教育,家長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壓力。如何讓孩子得到應有的教育,是家長無能為力去面對、解決的難題。
由此不難看出,政府有責任去解決殘疾兒童的求學難題,不能因為殘疾學生、家庭的數量少就掉以輕心,或者只是輕描淡寫地要求普通學校有責任接納這類學生,而沒有制訂出有針對性的幫助計劃。可以說,提昇特殊教育就是提昇教育的責任,當一個地方能夠把教育的關懷切實送給這些特殊兒童少年時,教育無疑就會負起應有的責任,並且把這些責任一一落實。因此,相關責任部門需要切切實實地實施《佛山市特殊教育提昇計劃(2014—2016年)》,切切實實地把教育關懷送到這些家庭的手中。邵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