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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西一中學被指將學生專供奶作為福利私發
平南
學生專供奶被學校作為福利私發?
●平南鎮第四初級中學的『異動』被學生曝光
●教育部門表示,牛奶並非挪用學生份額,為供應商所贈,已予以糾正
最近,平南縣一所中學被推到風口浪尖,因為該校被學生在網上曝出涉嫌將學生飲用牛奶私分給老師,作為2015年元旦福利。1月21日,平南縣教育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網帖內容不完全屬實,學校發放牛奶為供應商所贈,並非挪用學生份額
網帖
學生牛奶被學校克扣
1月19日,網友『淚心沙』在貴港當地論壇發帖稱,他是平南縣平南鎮第四初級中學(以下簡稱平南鎮四中)的學生,他們每周可分發兩次學生飲用奶,但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1月3日這一星期,學校只發一次學生飲用奶。
『淚心沙』在網帖中表示,經過他調查發現,之所以少發這一次牛奶,是因為牛奶被該校領導在2014年12月31日當天,作為2015年元旦福利分發給學校的老師,每人一箱。
網帖發出後,引起了當地網友熱議。網友『藍色妖姬09』說,學校私分學生牛奶,實屬不應該;網友『請叫我紅領巾』則調侃稱,學校將牛奶分給老師,證明牛奶安全。
探訪
學校發放牛奶屬實
1月20日,記者幾經輾轉,終於與該校一知情人士及網帖當中的當事學生取得聯系。
該知情人士說,網帖所述分給老師的牛奶,為學生飲用奶,由學生出錢購買,於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上午各分發一次。元旦前,學校就通知各年級老師,31日放假前,可到學校食堂領走一箱牛奶,作為元旦的『禮物』,『至於牛奶是從哪裡來的,我也不清楚,只知道老師有禮物領取而已』。
由於不便透露身份,網帖中的平南鎮四中學生暫稱為A。A告訴記者,去年12月31日下午放學期間,他看到老師從食堂拎出一箱箱牛奶,就覺得奇怪,因為按理說現在國家實施八項規定後,學校理應不能亂發東西,但由於不明就裡,他也沒多想,『但放假回學校後,少發一次的牛奶沒有補回給我們喝,我纔發現其中的貓膩』。
A坦言,他自從1月16日先後在區內外各大論壇發表帖子後,引起了學校領導的關注,目前學校領導一直在尋找『內鬼』,並多次在學校廣播裡要求同學們不要上網亂發表言論。
1月21日,記者欲到平南鎮四中了解此事,但該校教務處相關人員在請示領導後,要求學校門衛將記者『請』出了校門外。
部門
已對發奶行為予以糾正
1月21日,平南縣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發放牛奶為供應商所贈,並非挪用學生份額,目前已予以糾正。
該負責人表示,1月16日下午,他們接到有關部門反饋的輿情,稱平南鎮四中私分學生牛奶,分發給老師作為元旦福利。接到相關情況後,19日上午,教育局紀檢部門相關人員召集平南鎮四中食堂、財務及牛奶接收等管理人員前來問話,並翻查臺賬等。據參與調查的相關人員表示,經初步了解,學校所發牛奶為供應商所贈送,並非挪用學生份額,『供應商共贈送了110箱,每箱價值76.8元,全校110多名老師均獲得一箱』。
至於為何會引起『誤會』,該負責人表示,是因為少發學生一次奶和老師領奶發生的時間節點過於巧合所致。他解釋說,由於臨近期末,學校財務人員核算收支時發現略有缺口,於是從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1月3日這個星期開始,學校將學生飲用奶每周分發兩次改為每周分發一次,直到期末結束,費用纔能達到平衡,『剛好學生又看到老師從食堂提牛奶回家,就將一連串的事聯系起來』。
該負責人指出,學校收受供應商提供的牛奶作為福利分發給教師,造成的社會影響確實不好,19日當天,教育局紀檢人員已經勒令學校對此進行糾正、整改。他透露,學校接到教育局相關精神後,學校班子領導立即召開會議,讓老師們將牛奶退給供應商,所有工作於當天下午迅速完成,『開封了的就按原價給錢,沒開封的就直接退還』。
對於學校為什麼接受供應商所贈牛奶,該負責人表示,是供應商主動提出贈送牛奶,應該是宣傳自身產品的一種經營手段。目前,教育部門已經要求學校加強廉潔自律方面的工作。南國早報記者周如雨
(來源:廣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