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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職文勝
一位美術專業的大學生設計一款『人民幣』錢包拿到街頭販賣,被執法人員處罰:口頭警告,罰款1000元。
家住光谷的劉雨(化名)學的是美術專業,喜歡設計新奇誇張的作品。近年來,她設計的掛飾及服裝得到老師和同學好評,投入市場後受到關注。
今年元月的一個周末,她與同學設計制作了『人民幣』錢包,拿到光谷天橋上擺起夜攤。因價格便宜、設計特別,遠看像是一沓沓錢幣擺放在那裡,吸引不少路人購買。上周,正當她擺攤賣包時,2名執法人員沒收了她的全部錢包,並對她處以口頭警告,罰款1000元。
執法人員說小劉的產品違法,小劉不明白違了什麼法,找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諮詢。該所曹思思律師解釋:制售這種『人民幣』錢包是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明令禁止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案(放大、縮小),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宣傳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案均屬違法行為。本案中,『人民幣』錢包屬於『其他商品』范疇,在錢包上私自印制人民幣圖案並銷售,由工商管理部門對於生產者和銷售者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也要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曹思思律師提醒:大學生創業,須了解相關領域的法律知識,避免違法而不自知。(記者馮勁松 通訊員馬小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