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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從市招生考試院獲悉,市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劃定今年本市春季高考填報志願分數范圍:普通類180分,藝術類170分。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4月15日—4月17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補報。凡春季高考成績達到藝術類或普通類填報志願分數范圍的考生均可填報志願。
春季高考的志願設置分為藝術類高職院校志願、普通類本科院校志願、普通類高職提前院校志願和普通類高職院校志願。招生院校錄取時,按照上述志願順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填報藝術類院校志願的考生,須參加美術類聯考或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符合普通類分數要求的藝術類考生可以兼報普通類院校志願。普通類本科院校(天津大學職教師資班),只招收天津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優秀的應屆畢業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填報。普通類考生可填報1所普通類高職提前錄取院校和9所普通類高職院校志願。
為增加考生的選擇機會,降低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今年本市在普通類高職院校志願中實行『平行+順序』的院校志願設置,設有2個平行院校志願,第一平行院校志願設置6個平行院校志願,第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3個平行院校志願。錄取時,第一平行院校志願先錄取,然後進行第二平行院校志願的錄取。
普通類高職錄取院校在第一平行志願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的規則進行,即:計算機投檔系統先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再依次檢索每個考生填報的Ⅰ、Ⅱ、Ⅲ、Ⅳ、Ⅴ、Ⅵ院校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的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院校。如考生不符合該院校錄取要求退檔時,則不再參加第一志願其他院校的錄取,只能參加第二平行志願的錄取。第二平行志願的錄取規則,與第一平行志願相同。(記者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