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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機構無證經營收費混亂
在本次廣州『兩會』上,學生托管機構的規范問題成為不少人大代表關注的焦點。廣州市人大代表江秋華等就提交建議,希望盡快出臺《廣州市學生托管管理辦法》,加強學生托管行業監管。
托管機構無證經營無序發展
江秋華認為,學生托管機構的出現,客觀上解決了部分家長和學生的實際困難,但是由於法律缺位和監管缺失,學生托管機構不規范經營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日益突出。例如,目前廣州市尚未對學生托管機構出臺具體的法律法規,在托管機構的主管部門及具體的行業准入標准方面仍然一片空白,導致學生托管機構雖然涉及的監管部門眾多,卻處於無人監管的狀態,大量托管機構無證經營,收費混亂,無序發展。
江秋華等在建議中也提到,目前廣州的學生托管機構很多都是租用民房,場地面積小,設施不完善,大多數沒有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也未配備專業的保安人員,一旦發生火災,學生將很難疏散逃生。另外,大部分托管機構都沒有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沒有任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員沒有健康證,也沒有受過相關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餐具消毒不到位,食品原材料質量難以保證。
觀點一:利用現有校內資源
『在課後,學校的教室、食堂等設施都可以利用起來。』廣州市人大代表陳獎勤建議,教育部門應該重視當前存在的學生校外托管缺乏監管的問題,通過利用現有教育設施資源,同時撥出專項資金聘請專業的托管人員,在校內為市民提供學生托管服務,提高托管的安全性。
江秋華表示,去年廣州市教育局已經起草了《廣州市學生托管管理辦法》,卻因項目主管部門難以明確,監管對象不明確,沒有列入廣州市2015年的立法計劃。建議參照惠州市的做法,將教育部門定為學生托管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同時明確民政、食藥監、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的職責;將從事學生校外托管服務以及相關活動的單位作為監管對象;對提供學生托管服務的機構設置准入門檻,對托管機構的性質、開辦條件、審批程序、監督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進行規范管理,並盡快出臺《廣州市學生托管管理辦法》,將管理辦法列入2016年立法計劃。
觀點二:政府購買托管服務
而據廣州市人大代表馬茵調研,由於廣州的政策目前不強制學校開辦午休服務,部分小學因此乾脆取消了此前都存在的午休服務。另一方面,也有學校因為擴招取消了高年級午休。越秀區一所省一級小學校長就向其表示,學校原本有專門的午休室,隨著近兩年地段生爆滿,學校場地有限,午休室擴充成教室,午休的學生只能在教室的課桌上休息。雖然部分學校管理層嘗試其他方式提供午休服務,但是教師普遍不願意值午休,導致午休管理人員缺乏。有的學校嘗試『家長志願者輪值制』。
馬茵等提出建議,小學生午休及課後管理可交由社區教育承擔,學校可根據自身能力自願提供托管服務,由政府向非營利組織購買公益性社區的教育托管服務。如果學校環境因為場地或其他原因不適合提供托管服務,可向教育部門提出申請,免除托管服務。(記者賴偉行、盧文潔、楊洋、曾衛康、方晴、周浩傑、廖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