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三章錄取批次及規則
第四章教學語言和外語考試語種要求
第五章學制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七章獎學金計劃
第八章入境簽證
第九章考生責任
第十章招生諮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香港城市大學獲教育部列入國家重點高校名單,並且獲准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福建、廣東、湖北、湖南、重慶、四川、天津、遼寧、廣西、陝西、河南、海南、江西、貴州、雲南、安徽、河北、山西、吉林和黑龍江二十五個省市、直轄市及自治區,按照內地重點高校招生的程序和辦法透過提前批次錄取內地優秀高考生。
第二條爲了保證香港城市大學2007年本科招生工作能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範招生行爲,現依照教育部的有關指引,結合香港城市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香港城市大學的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爲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爲依據,根據各個學院具體的收生要求,擇優錄取。
第四條香港城市大學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下簡稱“香港特區政府”)資助的多科性大學。2007年提供超過170多項不同層次和不同方向的專業課程。大學設有商學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院、科學及工程學院、創意媒體學院和法律學院。上述學院現時都面向內地招收本科生。
香港城市大學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現有700餘位分別來自22個國家的教師,其中8位乃世界級院士、51位講座教授、約500名持有海外知名學府的博士學位、150名曾於海外的大學擔任專職教研工作。
香港城市大學(“城大”)所取得的成就已獲得國際廣泛認可:
根據上海交通大學發佈的2006年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報告,城大連續4年位列大中華地區最優秀高校前10名;
城大連續3年入選《泰晤士報高等教育特刊》世界最佳學府排行榜200強,排名逐年攀升,2006年排名154位;
城大2005年和2006年連續被《泰晤士報高等教育特刊》列爲全球社會科學大學及科技大學100強;
根據美國德州大學達拉斯分校公佈的全球最優秀100所商學院,城大商學院獲列亞太地區五強之一;
城大商學院成功通過國際管理教育協會(AACSB International)的入會評審,是大中華地區內3間獲得認證的商學院之一。
香港城市大學全方位地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已與35個國家和地區240個合作伙伴建立了合作關係,其中學生交換協議達146項。城大學生可以參加學生交換計劃、暑期交流訪問及實習。
內地同學在城大畢業後可選擇赴海外或留港深造,或在港就業,或返回內地創業。
香港城市大學位於香港九龍達之路。城大地處交通樞紐中心,是陸路通往內地的必經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