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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統考
有違義務教育宗旨
一些人認為只有統考最公平,但是,統考選拔有違義務教育的根本宗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給義務教育帶來了無序競爭的種種惡果。實施素質教育並不是不要考試,除了學業考試,我們還要實行多元評價,2006年前後,市教委根據『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招生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的意見』,先後建立了小學、初中、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體系。這項制度的建立,就是要改變以學業考試成績簡單相加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不僅要在中考招生中起作用,還要在高考招生中起作用。
在優質高中初中部招生中,也要依據小學生素質評價手冊,采取多元評價的方式等額推薦小學畢業生。因此,學校必須重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成長記錄的積累,纔能有效保證推薦工作的公平公正。
如何保公平
程序科學步驟透明
在招生工作中還要建立誠信機制和必要的監督機制。當招生指標分配到學校後,社會的注意力會集中到學校,甚至班主任身上,學校的推薦程序必須科學,推薦步驟必須透明,應經得起社會和家長的監督檢查,讓全體學生及其家長心悅誠服。實行優質高中初中部招生指標定向分配,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必然選擇,而不是權宜之計,因此建立誠信機制和監督機制是保障這項改革順利進行的當務之急。
原則
規定了『兩個不掛鉤』,即公辦初中招生與考試不掛鉤,優質高中初中部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與考試不掛鉤。
解析
實行優質高中初中部招生指標定向分配的好處有三:一是緩解了小學畢業生激烈的昇學競爭,有利於減輕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二是使小學畢業生從選拔性考試中解脫出來,有利於恢復小學畢業考試水平考試的本來面目;三是有利於從均衡生源入手,拉動義務教育學校的均衡發展。今後,凡以考試擇優的方式招生的初中學校,都要采取指標定向分配的方式招生。
聲音
黃炎表示,雖然來自各小學的推薦生其優秀程度不盡相同,但是在『考試擇優』和『促進均衡』的抉擇中,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首選均衡!因為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能以加重小學生課業負擔為代價,在義務教育階段為考試擇優推波助瀾,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