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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待孩子無外乎三種情況:一是事事管、時時管,做了很多事,效果卻不好;二是什麼都不管,什麼都不做,放任自流,不聞不問,結果更不好;三是也管但不全管,做得不多,但都切中要害,孩子成長一帆風順。
顯然,『什麼都做』和『什麼都不做』都過於極端,失之偏頗,並不可取。聰明的父母從來都選擇『有所為有所不為』,更明確地說,只做三件事。
不當『法官』,學做『律師』
有些父母看到孩子出了問題,便迫不及待地當起了『法官』,這是很危險的。
孩子的內心世界豐富多彩,父母要積極地影響與教育孩子,不了解其內心世界便無從談起。而了解孩子的第一要訣是呵護其自尊,維護其權利,成為其信賴和尊敬的朋友。
父母對待孩子,要像『律師』對待自己的當事人一樣,了解其內心需求,並始終以維護其合法權利為惟一宗旨。
不當『裁判』,學做『啦啦隊』
在人生競技場,孩子只能自己去努力。父母既無法替代孩子,也不該自作主張去當『裁判』,而應該給予孩子一種保持良好競技狀態的力量,即『拉拉隊』 的力量。 這樣更能幫助孩子建立自信心,而這正是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務。
父母做孩子的『 啦啦隊』,既要善於發現和贊美孩子,還要引導孩子正確面對失敗,在挫折前做孩子的戰友。
不當『馴獸師』,學做『鏡子』
孩子只有認識自己纔能戰勝自己,但他們通常只能依據他人的反饋來認識自己,這時父母的『反饋』作用即鏡子的作用就很重要了。
不做『馴獸師』,學做『鏡子』,纔能幫助孩子提高自我意識,纔能讓孩子不害怕父母的『權威』,轉而和父母溝通。
教育是三分教,七分等。『等一等』是很有用的。比如我們被蚊子叮一下,不管它,很快就會沒事,若總去撓,卻要很長時間纔能好。原因就是人體有一定的自我治愈功能,被蚊子叮一下自己很快就會好,施加外力只會適得其反。
教育也是這個道理。停下來,等一等,給孩子傾訴的機會,和孩子有效地溝通,不用教育就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