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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北大自主招生試行『校長實名直薦制』後,10日同濟大學公布2010年自主招生方案中也引入這一制度,直薦生比例約佔該校第一批普通本科招生計劃數的5%。
根據要求,同濟大學『中學校長直薦制』將面向上海70多所市、區實驗性示范性中學,推薦的學生至少滿足『學習成績優異』『在市級以上競賽獲獎』和『在科技創新等方面有突出特長和潛能』3個條件中的一個。校長根據條件推薦後,名單將在中學公示,由同濟大學專家審核,並組織面試,然後將合格名單在同濟大學進行公示。
同濟大學教務處處長廖宗廷表示,看一個學生是否優秀、是否符合不同學校的培養模式單靠高考很難確定,甚至連自主招生都難以充分肯定。中學校長對學生有3年甚至6年培養經驗,對於學生的全面了解最有發言權。『怎麼來實現評價體系多元化,高校要主動探索,而不能等著高考改革。』
此前,學校自主招生主要通過『筆試+面試』的模式,引入『直薦制』後,原模式保留,另一部分符合條件的直薦生可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階段。
按照學校自主招生規定,學生面試合格後須在高考第一批本科批次以平行志願A位置報考同濟大學,並且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投檔同濟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