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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開始舉行的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包括《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修改稿在內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審議。此前這一條例中備受關注和爭議的『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條款,在修改稿中改為『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自覺抵制有償家教』的表述。根據會議議程,這一條例將在11月27日提交表決。
從『不得從事』,到『自覺抵制』,這樣的修改有何意味?
浙江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處長茹惠祥接受記者采訪時態度明確:這並不意味著對有償家教問題『開口子』,反對和抵制教師有償家教絕不會『開倒車』。
茹惠祥說,有償家教這一問題群眾反映強烈,持批評態度的較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此的態度一直是反對和抵制。雖然有管理措施,但目前這一問題還解決得不理想。
今年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對《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進行修訂時,起草小組在條例草案中提出『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不得在工作日期間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兼課』的內容,目的就是希望從地方立法的層面,有效抑制有償家教現象。『過去從師德的層面提要求,效果不甚理想,所以當時希望從法律層面加大解決問題的力度。』茹惠祥說。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漢夫在報告《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審議結果時表示,法制委員會認為,『我們反對有償家教,但目前通過地方立法加以完全禁止缺乏上位法依據,應當主要由職業道德加以規范,用行政手段進行管理。為此,建議對有償家教問題作原則性規定。』
茹惠祥表示,反對和抵制有償家教,還須標本兼治。今後,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新審議通過的《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特別是師德建設,引導教師自覺抵制有償家教。同時,積極推進教育均衡發展,推進『分類施教』,促進各學校提高教學水平,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讓學生個性發展得到關心和重視;繼續改進教學評價機制,使教育教學活動更符合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方針、更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
獲悉有關有償家教法規條款的修改情況後,杭州的多名中學校長表示,既然目前在地方立法中禁止有償家教時機還不成熟,那麼現階段更應強化職業道德規范引導,並通過行政手段科學、嚴格管理。
杭州育纔中學在與教師簽訂勞動合同時,附件包括『「六不」承諾書』,其中一條就是『不做有償家教,不在外兼課』,所有教師都要簽這份承諾書,這一做法已延續10年。該校校長郜晏中表示,10年來,共有3名教師因進行有償家教而被解聘。他說,不做有償家教,不僅僅是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從教師職業道德角度來講,也是必須的,教師的工作性質特殊,是在做人的工作,不僅關系一個家庭,更關系到一個國家的命運,來不得半點馬虎。
一位杭州的中學生家長說,家教本來就不是好風氣,但很多家長、學生、老師都是『迫於無奈』或被周圍環境影響,久而久之形成惡性循環。『如果教師能真正做到「自覺抵制」、學校對這方面「違者必究」,這種惡性循環纔有可能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