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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的育人目的是通過美育的方式實現的,因此,音樂教育的全部過程應是一種自覺的審美過程,應貫穿著所有的審美因素,並應以美感的發生為根本內容。這樣,在長期的、多次的美感發生和發展中,音樂教育纔會影響學生的情感狀態和意向,形成審美情操,從而完善人格發展。對於音樂教師來說,最重要的工作是在教學過程中不斷地培養學生的美感。對於中小學生來說,音樂教育的魅力並不在於知識、技能的傳授,而是表現在啟迪、激勵、喚醒、感染和淨化等效應上。
因此,從育人和美育的角度來看,我們應當摒棄將音樂教育作為昇學『敲門磚』的做法,摒棄『精英教育』的運行模式,摒棄把音樂知識技能作為音樂課程首要目標的做法,而應當強調通過親身參與音樂活動來加強音樂體驗,強調通過創造性的教學來開發學生音樂潛能,強調教學必須以激發音樂興趣與培養良好態度為基點並視之為學生在音樂方面可持續發展的決定因素。
本次音樂教育大會的基本理念之一是『音樂教育要體現公平與民主的思想』,也就是說音樂教育應側重大眾教育,專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標准不能等同。記得國外一位知名的音樂教育家也曾提出,每一個人都應該『培養一種終身參與音樂活動的傳統』。這些觀念同樣在提醒我們,中國音樂教育的發展方向應致力於音樂教育的大眾化和音樂參與的終身化,放眼大眾人群的培養,從政府到社區、從專家到一般教師,都應致力於把音樂教育貫穿至一個人的終身學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