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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高校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展現大學生朝氣蓬勃的青春風貌,展示我國高等學校藝術教育的成果,根據《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我部決定舉辦全國第三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現將展演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展演活動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堅持育人為本,以先進文化為導向,弘揚偉大的中華民族精神,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展現當代大學生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面向全體高校學生,立足於提高審美修養和人文素養,促進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展示我國高等學校藝術教育的豐碩成果,營造健康高雅的校園文化環境,體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園文化特質。
二、主題和內容
展演活動的主題是『青春·使命』。
展演活動的各項內容應圍繞主題,反映當代大學生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建功立業的主人公精神、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和朝氣蓬勃、積極向上的青春風采,展示他們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審美情趣和出色的藝術纔華。各項活動要做到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具有創新性,體現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和學生特點。
三、項目和形式
展演活動的項目分為藝術表演類、藝術作品類、高校校長書畫攝影作品和高校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四類:
藝術表演類包括聲樂、器樂、舞蹈、戲劇;
藝術作品類包括繪畫、書法(篆刻)、攝影、工藝設計、DV作品;
高校校長書畫攝影作品包括書法(篆刻)、繪畫、攝影作品;
高校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另文通知。
藝術表演節目、藝術作品和高校校長書畫攝影作品的具體要求見附件。
四、對象和分組
(一)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的參加對象為全日制高校的在讀本科生、專科生以及全脫產研究生。參加對象分為甲、乙兩組,甲組為非藝術類專業的學生,乙組為藝術類專業的學生。
(二)高校校長書畫攝影作品的參加對象為各高校黨政校級領導乾部。
(三)高校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的參加對象為全國普通高校教師,有關教科研單位的教科研人員,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人員以及其他有關人員。
五、時間安排
本屆展演活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為各高校開展活動階段。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展演活動組委會,制訂本地區展演活動方案,進行宣傳發動,部署有關工作。
各高校以院、系為單位,發動學生廣泛參與,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可組織藝術專題講座、文藝演出、音樂會、美術作品展以及專業演出團體到學校演出等活動,讓每個學生有機會參加至少一項藝術活動。在院、系開展活動的基礎上,各高校舉辦學校藝術節。通過開展上述活動,評選出本校優秀藝術表演節目和藝術作品,於2011年8月報送本省(區、市)展演活動組委會。
第二階段(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為各省(區、市)組織集中展演活動階段。
各省(區、市)在各高校推薦優秀節目和作品的基礎上,舉辦藝術節目會演、藝術作品展覽、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等活動,評選出各省(區、市)的優秀節目、作品和論文。
2011年11月10日之前,各省(區、市)向本屆展演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報送藝術表演節目(DVD光盤)、藝術作品、校長書畫攝影作品和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具體報送辦法另文通知。
第三階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為全國評選和現場集中展演階段。
2011年11月中旬,組委會組織藝術表演節目(錄像)評選,評出二、三等獎以及參加全國現場集中展演的入圍節目。
2011年11月下旬,組委會組織對藝術作品、校長書畫攝影作品和藝術教育科研論文的評選。12月中旬,分別編印藝術作品集和論文集。
2012年2月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現場集中展演活動,活動由教育部與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主要活動內容為:舉行藝術表演節目現場集中展演,經錄像評選入圍的節目進行現場演出,從中評出藝術表演節目一等獎;舉辦全國第三屆大學生優秀藝術作品展覽暨全國高校校長書畫攝影作品展;舉辦全國第三屆高校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舉行全國第三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閉幕頒獎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