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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公務員的央地分考制度在中央與地方、不同部門之間、不同地方之間形成了招生、調劑、錄取的藩籬,易造成人纔流失。
10月13日,隨著2011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及《2011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的考試大綱》的正式出爐,一年一度的公務員考試大戰又將進入白熱化階段。
然而,長期以來在我國公務員考錄制度中體現出的種種問題,迄今尚未得到根本改善。作為我國目前公務員考錄制度主乾的中央與地方公務員分別考錄制度(以下簡稱『央地分考』),是導致如下理論和實踐困境的主要源泉。
央地分考的困境對於國家而言,央地分考的困境如下:
從理論上說,我國並未如法國那般在法律上明確承認中央與地方公務員的區分,亦即全國公務員構成了一個統一的、整體的人事系統,在性質上並無差別,央地分考制度不但缺乏理論基礎,而且造成種種現實問題。
央地分考由中央和省級地方兩級公務員管理機關承擔同樣的規劃、調研、命題、考試、錄取、公示等職責,指導思想、命題內容、考試形式、錄取程序等幾乎完全一致,不同之處僅是考錄職位的范圍。這就導致兩級公務員考錄系統在人力、物力、財力等各種資源上的重復浪費。
由於央地以及不同地方公務員考錄機關在行政級別、資源掌握、招考范圍、潛在考生層次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全國公務員考試呈現命題質量參差不齊、考試難度彼此不一等混亂局面,不但給公務員招錄管理、協調事務本身帶來困擾,而且也損害了考生、直接招錄單位等相關主體的利益。
央地分考造成了中央和地方、不同中央部門、不同地方之間爭奪人纔的局面,在這一過程中,許多成績優異的考生由於報考、招錄制度的限制最終落選,造成了整個公務員系統的人纔流失。
央地分考給考試的安全保障設置了困難和障礙,廣西公務員考試試題泄密事件就說明了這種分考制度本身並不能很好地解決安全保障的問題。
對於考生而言,央地分考的困境則在於:
由於各級、各地公務員考試間的差異,考生不得不同時了解、收集其所欲報考的所有職位的相關復習、考試信息,並在全國各地轉戰各個公務員考場的過程中疲於奔命,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上述不同考試的成績僅在當地當次的公務員招錄中適用,一旦未被錄取,該成績同時作廢,之前的一應努力俱化為泡影。
央地分考造成了考生潛在錄取機會的大量流失。其一,招考、報名等方面的信息不對稱,使得考生在報名過程中喪失了有效的參照系,更多地只是憑個人的主觀判斷而為之,缺少理性的分析。其二,針對前位考生主動給放棄錄取資格的遞補制度不夠完善,使得後位考生喪失被錄取資格。其三,由於各地在公務員考試問題上『各自為政』,因此在考試時間的安排上就存在衝突的可能。對於那些想同時報考A省和B省兩地的考生,可能因為兩省考試時間的衝突而不得不放棄其一。
對具體招錄單位而言,央地分考的困境表現為:
具體招錄單位自主性過低,並不能確保其招到真正適宜招聘崗位的人纔。公務員考試初試的命題、考試、評分、劃定分數線均由公務員管理部門負責,招聘單位無從乾預;雖然招聘單位組織面試,但對初試的無法掌握,已經極大削弱了其選擇自主性,即使確定擬錄取名單,仍要通過公務員管理機關的最終審核、認可,無疑又是一層『緊箍咒』。
偏遠地區的招聘單位由於區位劣勢,報考的人數本就有限,再加上制度上人為設計的重重阻礙,使其招到適合的公務員就更為艱難。
對於學校而言,央地分考制度往往使得正常的教學管理秩序被破壞。由於各方面因素的綜合作用,目前應屆高校畢業生成為報考公務員的主力,報名、復習、考試等過程也基本在最後一個學年進行,這正好是創作畢業論文(畢業設計)、辦理各種離校手續的集中時段。實踐中,很多學生在參加完公務員考試後,僅有一周左右的時間來撰寫畢業論文,直接造成了近年來畢業論文學術水平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