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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為什麼要對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進行規范和調整?相比原政策,調整後的項目有何具體變化?
近幾年來,高考體育特長生加分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運動員等級證書造假或水分嚴重;二是比賽或測試組織不規范,替賽、替考現象嚴重;三是個別與體能、運動技能關系不大、更多靠運用器材等運動的賽事組織管理及評獎問題多。
本著積極引導中學生加強身體鍛煉,增強體質,推進學校陽光體育活動開展的原則,這次對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進行了適當調整,加分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這8項都是在中學普及范圍廣、鍛煉效果好的項目。同時,考慮到各地中學生體育活動開展情況,在上述運動項目之外允許各省份增加一般不超過2個強身健體類項目。
五部門文件還對體育特長生加分及測試提出了嚴格管理要求。一是嚴格體育特長生加分資格認定程序。學生須先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特長情況說明與推薦材料,以及所獲運動員等級證書及相關參賽證明材料,集體項目運動員還須提供上場時間證明等。省級教育部門將會同體育部門對申請高考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二是嚴格體育特長生省級統測過程。省級統測須全程錄像,學生測試成績現場公布,通過測試達標者須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其所在中學指定地點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方可獲得高考加分資格。
6.為什麼省級統測只設『8+2』個項目?
體育特殊加分項目的設置是鼓勵那些在高中階段積極參加體育活動和訓練,影響和帶動其他學生參加體育鍛煉的運動水平較為突出的學生。因此,設置的加分項目應該是在中學普遍開展的競技體育類項目。
教育和體育部門對當前全國中學生體育活動開展總體情況調查後確定了田徑、游泳、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等8個項目。這8個項目有三個共同特點:一是從實踐和規模看,深受中學生喜愛並且參與度高;二是這些項目對運動場地和環境的要求相對較低,各類中學普遍有條件組織開展,是目前中學陽光體育活動的重要內容,而且是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和各省級中學生運動會長期設置項目;三是這些項目鍛煉效果好,對增強學生體質有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考慮到各地體育項目實際開展情況及地方特色項目發展,允許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確定2個強身健體、開展廣泛、深受學生喜愛、能達到鍛煉效果的運動項目。
我們認為,通過這些調整會更好地引導更多的學生參與到校園大眾化、基礎化的體育活動中來,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促進中學實施素質教育,同時吸引更多青少年參與和推動地方特色體育運動開展。